珠海忠新拆迁,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咨询
徐慧芳律师

徐慧芳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河南、山东、四川、山西、江西等省办理过多起案件。法律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知各地征拆政策,在办案时能够快速果断找到征收方违法点,细致耐心地与客户沟通案情,准确掌握客户心理预期,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在与征收方协商过程中占据主动权。

珠海忠新拆迁,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一、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二、2万余名私家侦探 被指非法手段调

不合法。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对单位犯本罪的实行既罚单位又罚直接责任人的双罚制。

(2)、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或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由于修正案的规定过于概括和原则,目前又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因此对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如何理解和操作存在诸多争议。

通说认为,“非法获取”是指以窃取或与其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构成对他人人身等权利侵害的方式;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与公民个人身份相关,不为公众所知悉,且公民不愿为社会所知、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信息,如存款、收入、入住旅馆等关于个人隐私和社会生活秩序的信息;

所谓“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是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

二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

三是获取信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给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取证行为性质明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接下来的问题是:

如果“私家侦探”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取证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委托人使用“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之目的及行为进行分析。

1、如果委托人作为“下线”其获取信息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出卖给其他人,并且其行为也达到了“情节严重”的,那么认定委托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没有疑问的。

2、如果委托人购买“私家侦探”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实施其他的犯罪,如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而且构成后者之罪的,根据刑法学的牵连犯理论,前行为作为后罪的手段行为被吸收,一般以后罪进行处罚。

3、如果委托人购买“私家侦探”提供的信息只是为了举证(这也是最常发生的情形),以弥补法院不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可能发生的对自己合法权益保护不力的现状,其行为的性质该作何认定呢?首先,如果委托人购买了“私家侦探”提供的个人信息,而且“私家侦探”在本次为提供信息而进行“调查取证”中没有犯其他罪(例如非法拘禁、侵犯他人住宅、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那么委托人的行为显然够不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不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但是,如果“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取证手段涉嫌其他犯罪,如非法拘禁、侵犯住宅、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那么委托他人甚至参与其中协助调查取证的委托人极有可能构成这些罪的共犯。

简单分析如下:

共同犯罪要求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

对于共同的故意并不要求必须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并不排除在外。

即明知“私家侦探”可能采取这些犯罪的手段去取证,确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也构成共同犯罪所要求的故意。

关于共同的行为,即使根据分工的不同,委托人可能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行为的全部,甚至仅仅是提供了相关信息或起到协助的作用,仍然构成共同犯罪所要求的共同行为,并且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共犯处罚原则进行处罚。

三、找私家侦探调查他人犯法吗

法律分析:

涉及生活隐私,会侵犯别人隐私权,建议慎重。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四、私家侦探调查人犯法吗

违法。

一般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有证据证明私自调取是违法,属于侵犯其隐私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则涉及到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五、私家侦探公司的调查取证行为合法吗

不合法。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对单位犯本罪的实行既罚单位又罚直接责任人的双罚制。

(2)、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或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由于修正案的规定过于概括和原则,目前又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因此对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如何理解和操作存在诸多争议。

通说认为,“非法获取”是指以窃取或与其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构成对他人人身等权利侵害的方式;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与公民个人身份相关,不为公众所知悉,且公民不愿为社会所知、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信息,如存款、收入、入住旅馆等关于个人隐私和社会生活秩序的信息;

所谓“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是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

二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

三是获取信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给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取证行为性质明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接下来的问题是:

如果“私家侦探”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取证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委托人使用“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之目的及行为进行分析。

1、如果委托人作为“下线”其获取信息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出卖给其他人,并且其行为也达到了“情节严重”的,那么认定委托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没有疑问的。

2、如果委托人购买“私家侦探”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实施其他的犯罪,如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而且构成后者之罪的,根据刑法学的牵连犯理论,前行为作为后罪的手段行为被吸收,一般以后罪进行处罚。

3、如果委托人购买“私家侦探”提供的信息只是为了举证(这也是最常发生的情形),以弥补法院不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可能发生的对自己合法权益保护不力的现状,其行为的性质该作何认定呢?首先,如果委托人购买了“私家侦探”提供的个人信息,而且“私家侦探”在本次为提供信息而进行“调查取证”中没有犯其他罪(例如非法拘禁、侵犯他人住宅、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那么委托人的行为显然够不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不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但是,如果“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取证手段涉嫌其他犯罪,如非法拘禁、侵犯住宅、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那么委托他人甚至参与其中协助调查取证的委托人极有可能构成这些罪的共犯。

简单分析如下:

共同犯罪要求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

对于共同的故意并不要求必须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并不排除在外。

即明知“私家侦探”可能采取这些犯罪的手段去取证,确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也构成共同犯罪所要求的故意。

关于共同的行为,即使根据分工的不同,委托人可能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行为的全部,甚至仅仅是提供了相关信息或起到协助的作用,仍然构成共同犯罪所要求的共同行为,并且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共犯处罚原则进行处罚。

六、私人侦探是合法的吗

2万余名私家侦探 被指非法手段调查取证 侵犯个人信息案 3名来自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分别被指控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0年6月8日,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5家调查公司的9名私家侦探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

案件中,3名来自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分别被指控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上述三项罪名在2009年2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设立,3名电信工作人员是新罪种出台后,北京的首例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张荣浩于2004年至2007年先后在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注册成立了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4家调查公司;被告人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于2006年5月成立了北京“都市猎鹰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这5家调查公司以北京“东方亨特调查中心”为核心,资源相互共享,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从事讨债和婚姻调查活动,盈利超过80万元。

案件侦破中,为何仅凭一个手机号码,私家侦探便可轻易获取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通话记录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均有严禁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规定,而本案中的3名电信员工,不但能通过更改手机用户客服密码来掌握私人信息,甚至还能提供手机定位服务。

28岁的被告人张宁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司所有接线电脑的日常维护。

2004年张宁与林涛相识,林涛告诉其通过内部系统对用户客服密码进行修改,并不需要事先知道原密码,只要在后台修改之后,用户的原密码即作废。

应林涛要求,张宁将偷改后的客服密码全部设置为6个“0”,有了密码便可以随意查询目标机主的通话记录等相关信息。

经调查,张宁借工作之便非法修改用户客服密码的信息经由林涛转给一位叫李磊的人,再转卖到张荣涛所在公司,并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

26岁的李磊曾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工作过,其因借工作之便,用客户积分回馈换手机在市场倒卖被公司辞退。

2007年3月,李磊的一个朋友因讨债与涉案公司建立联系。

李磊知道通过修改用户客服密码可调取他人通话清单,便与涉案公司开始合作。

唐纳宇在中国联通公司工作,被捕之前的职务是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其主要工作是负责移动网络监控和维护,以及特别通信的技术支持,包括配合公安机关的大要案工作。

唐纳宇可以对某个通话的话单进行查询,了解故障发生地点、时间、通话占用的中继电路信息从而对故障问题进行定位、查找原因,也就是说,唐纳宇利用职务可以锁定任何一部手机的所在位置。

2008年6月,唐纳宇的朋友卢哲新询问其能否调取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并提出每调取一次支付200元。

此后,唐纳宇通过公司的话费分析系统调取通话单,随后用邮件发送给卢哲新。

唐纳宇调取的信息非常详细,包括通话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通话时长、主叫号码、被叫号码、语音或短信业务类型,甚至包括通话机主的所在位置。

2008年6月至8月间,唐纳宇先后为卢哲新提供了100余条联通用户的通话清单,收取2万余元。

卢哲新将从唐纳宇那里买来的信息加价转卖给张荣浩。

28岁的吴晓晨是中国网通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职责是维护与商务客户的关系,催交话费,发展业务。

吴晓晨的权限范围可以进入公司内部的互联网,查阅企业信息及本局商务客户的信息资料。

2005年4月,吴晓晨与张荣浩结识后,成为张荣浩公司的编外私家侦探,每月酬劳2000元。

此后,吴晓晨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他人电话号码、住址姓名和电话清单。

2008年10月,吴晓晨在北京朝阳区注册“义正信捷商务调查有限公司”,自立门户开展婚姻调查。

与此同时,吴晓晨以每单100元的价格向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出售自己非法获取的他人通话清单,并从张荣涛处以每单800元到1000元的价格,购进中国移动的通话记录,然后再加价50元到100元转卖。

吴晓晨从张荣涛处获取的中国移动通话记录,正是张荣涛从张宁、林涛、李磊处出资购买的。

非法经营案 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的广告上写着:

“北京‘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是一家正规注册、守法经营的专业商务调查公司,调查项目为名牌打假、企业维权、保险欺诈、公私债务追讨;婚外情调查、寻人寻址、定位跟踪。

”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的4名私家侦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2008年4月,李涛与常宇二人开办了“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咨询、策划、文化交流、出国留学、打印复印。

但该公司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的广告上写着:

“北京‘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是一家正规注册、守法经营的专业商务调查公司,调查项目为名牌打假、企业维权、保险欺诈、公私债务追讨;婚外情调查、寻人寻址、定位跟踪。

” 2009年5月,柳小姐到公司,要求调查其男友是否有其他女友。

李涛开价7000元,柳小姐付钱后,李涛在几天内偷拍到柳小姐男友与其他女性在一起的照片。

李涛交货后,柳小姐又付了5000元。

2009年6月,张女士打来电话,要求查询丈夫是否有婚外情,李涛开价1万元,先收5000元。

随后,李涛调取被调查人电话单,没有发现婚外情。

张女士得知后又付了5000元。

黎女士曾与公司老板恋爱,分手后老板新女友怀疑其与老板还有关系,以短信等方式骚扰黎女士。

黎女士找到李涛,要求查询老板女友住处及其父亲电话。

李涛查询到了对方电话,收费6万元。

2009年7月26日下午,一辆灰色捷达车开进北京市朝阳区千鹤家园小区,车里坐着4个人。

不久,一位名叫黄成的男子从车前经过走进楼门,捷达车内的李涛对身旁的委托人张强说:

“是他吧”张强掏出一叠钞票递给李涛…… 几小时后,警方在北京昌平区某酒店将张强、李涛抓获。

张强供述,2005年,他与黄成相识。

2009年4月底,黄成约张强去翠微路的驷马酒店,张强开着自己的宝马车赴约。

期间,黄成表示要借宝马车接人,张强将车钥匙递给对方。

张强在酒店等了数小时不见黄成,想到自己的包还在车上,里面有护照和2万元现金,但黄成电话无法接通。

2009年7月22日,张强在网上联系到“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的李涛,其向张强保证:

“手机定位7天内找到人,先交4000元,找到后再交4000元。

” 4天后,张强接到李涛电话:

“你带人、带钱到千鹤家园门口,人我给你找到了”,张强叫来两个帮手直奔千鹤家园。

当晚,黄成被张强采用暴力手段拘禁在北京昌平区某宾馆,随后赶来的警方将张强、李涛抓获。

李涛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大量购买信息,拥有了大量手机机主、机动车车主、楼房业主的信息数据。

检察院指控,李涛等4人于2009年2月至8月间,以“中侦泽尔商务调查公司”名义,数次有偿非法从事跟踪、拍照、定位等活动,为委托人提供他人相关信息。

警方在公司办公地点起获GPS跟踪器、偷拍手表、电台、对讲机、望远镜和各类照相机、摄像机等。

法院审理认为,李涛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跟踪、拍照、定位等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珠海忠新拆迁最新消息

2、珠海忠新拆迁规划图

3、珠海忠新拆迁公告

4、珠海忠新拆除

5、珠海市忠新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6、珠海市中珠新村

7、珠海城中村拆迁

8、珠海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 6月22日

9、珠海新忠诚集团

10、珠海中珠新村管理处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忠新拆迁,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珠海忠新拆迁,私家侦探公司的调查取证行为合法吗

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珠海忠新拆迁,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25年11月21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25年11月21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25年11月21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25年11月21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25年11月21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25年11月21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25年11月21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25年11月21日
珠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珠海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1日
珠海违建房屋拆迁补偿,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1月21日
珠海拆迁赔偿明细,珠海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1日
井岸镇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5年11月21日
珠海市征收土地补偿补偿,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1月21日
珠海拆迁一平方多少钱,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1月21日
珠海香洲房子拆迁补偿,旧房拆了重新盖的最新政策

25年11月21日
珠海拆迁补偿规定条例,珠海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1日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1月21日
珠海老区旧楼改造拆迁补偿办法,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1月21日
拆迁房分富了,富房中介骗术的三个特征

25年11月21日
珠海忠新拆迁,剖释珠海“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骗术套路,注意识别误上当

25年11月21日
最新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1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1月21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1月21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1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1月21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21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1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21日
无证房拆迁面积核算方式,2026年维权顺序梳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1月21日
拆迁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2026年漏算人口的补正路子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

25年11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