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征收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主观: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茅坪镇:
滨湖居委会、西楚居委会、桔颂居委会、九里、杨贵店、金缸城、陈家冲、银杏沱、溪水坪、陈家坝、建东、松树坳、中坝子、兰陵溪。
扩展阅读一: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 城区 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 夷陵区 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五峰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耕地:
32400元/亩;
菜地:
34020元/亩;
果园:
37262元/亩;
茶园:
37262元/亩;
精养鱼池:
34020元/亩;
林地:
22680元/亩;
未利用地:
16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茅坪镇:
长-岭、泗溪、月亮包、花果园;
屈原镇:
龙马溪;
归州镇:
屈原庙;
水田坝乡:
上坝;
泄滩乡:
陈家湾;
沙镇溪镇:
三星店;
两河口镇:
太坪、王家垭、土珠庙:
磨坪乡:
磨坪;
梅家河乡:
鲁家湾;
郭家坝镇:
卜庄河居委会、头道河、文化、郭家坝、烟灯堡、牛岭;
九畹溪镇:
周-坪、九畹堂、砚窝台;
杨林桥镇:
杨林桥。
扩展阅读二: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 兴山县 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最新湖北省宜昌市 远安县 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耕地:
30720元/亩;
菜地:
32256元/亩;
果园:
35328元/亩;
茶园:
35328元/亩;
精养鱼池:
32256元/亩;
林地:
21504元/亩;
未利用地:
1536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茅坪镇:
庙河、罗家;
屈原镇:
西陵峡、链子岩、长江;
归州镇:
彭家坡、向家湾、香溪、向家店、周家湾、官家坪、盐关、万古寺、贾家店;
水田坝乡:
王家桥、下坝、龙口、李家坡;
泄滩乡:
牛口;
沙镇溪镇:
台子湾、树坪、千将坪、梅坪、马家坝;
两河口镇:
牌楼、两河;
梅家河乡:
郑家岭、尤家湾;
郭家坝镇:
楚*井、擂鼓台、邓家坡、王家岭、桐树湾;
九畹溪镇:
九畹溪、桂垭、界垭、仙女、槐树坪;
杨林桥镇:
天鹅、三渡河。
补偿标准:
耕地:
29280元/亩;
菜地:
30744元/亩;
果园:
33672元/亩;
茶园:
33672元/亩;
精养鱼池:
30744元/亩;
林地:
20496元/亩;
未利用地:
1464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上述区域以外的村。
补偿标准:
耕地:
28080元/亩;
菜地:
29484元/亩;
果园:
32294元/亩;
茶园:
32294元/亩;
精养鱼池:
29484元/亩;
林地:
19656元/亩;
未利用地:
1404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有以下简单介绍:
一级补偿标准:
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2357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5927元每亩。
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区域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
二级补偿标准:
3938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9857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0730元每亩。
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070元每亩,菜地2280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猇亭的古老背、虎牙、云池等乡镇;
二级补偿标准:
34561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6371元每亩,安置补助费18190元每亩。
青苗补偿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2001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猇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
以上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见鄂政发200946号文。
一般来讲,征地补偿标准会3年左右更新发布一次。
一、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
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
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特征是:
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征收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一、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园区)。
补偿标准:
耕地:
58380元/亩;
菜地:
64218元/亩;
果园:
64218元/亩;
茶园:
64218元/亩;
精养鱼池:
64218元/亩;
林地:
46704元/亩;
未利用地:
2919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乡、桥边镇、艾家镇、土城乡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村;
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虎牙街道办事处(除高家、高湖村以外)、云池街道办事处(除福善场村以外)。
补偿标准:
耕地:
49000元/亩;
菜地:
53900元/亩;
果园:
53900元/亩;
茶园:
53900元/亩;
精养鱼池:
53900元/亩;
林地:
39200元/亩;
未利用地:
245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土城乡除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以外的村、猇亭区虎牙街道办事处高家、高湖村、云池街道办事处福善场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0850元/亩;
菜地:
44935元/亩;
果园:
44935元/亩;
茶园:
44935元/亩;
精养鱼池:
44935元/亩;
林地:
32680元/亩;
未利用地:
20425元/亩。
二、企业征地的手续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
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十一)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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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宜屋市秭归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3、宜昌秭归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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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秭归县城搬迁
10、秭归县农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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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宜昌秭归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6,秭归有退宅还耕政策吗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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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