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对行政征收有较深的理解,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在工业园区拆迁中,不少企业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却发现同园区其他企业的补偿标准相差巨大,心中满是疑惑与不甘:这样的情况是否公平?已经签订的合同还能变更或反悔吗?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规定,为您深入解析,指明维权方向。
一、案例剖析:承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2013 年 4 月,张某的企业因修建立交桥面临拆迁,拆迁方委托鼎盛拆迁公司负责具体拆迁工作。拆迁过程中,鼎盛拆迁公司负责人承诺补偿标准严格一致,还以 “先订协议先搬迁有奖,逾期不搬将司法强拆且无奖励” 等说辞催促张某公司签订协议,并保证后搬迁企业补偿若更高,会补足差价。2013 年 6 月 25 日,张某公司与鼎盛拆迁公司签订协议,双方依约履行。然而,后续众多拆迁户因补偿标准过低拒绝或反悔签约,最终部分企业获得的补偿价格竟比张某公司高出一半。张某公司信访无果后,才意识到自身权益可能受到侵害 。
二、法律视角:协议变更或反悔的可行性分析
(一)显失公平的认定与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72 条进一步明确,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可认定为显失公平 。
在张某的案例中,鼎盛拆迁公司利用拆迁过程中的信息优势与企业急于解决拆迁问题的心理,以承诺诱导企业签订补偿协议,而后续其他企业获得高额补偿,使得张某公司签订的协议在补偿数额上与实际情况严重失衡,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二)委托代理关系下的责任承担
从法律关系来看,鼎盛拆迁公司受拆迁方委托开展工作,委托范围主要为事务性工作,资金来源、安置补偿协议审查批准等关键事项仍由拆迁方负责,并非转让拆迁业务。依据委托代理相关法律规定,委托方需对被委托方的行为结果承担合同责任。因此,鼎盛拆迁公司在拆迁过程中的承诺及签订协议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拆迁方承担相应责任。张某公司有权基于此,向拆迁方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对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
三、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专业维权支持
面对已签订却显失公平的拆迁补偿协议,企业自行维权困难重重,极易陷入被动。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团队,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法律分析与证据收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分析协议是否符合显失公平等可变更或撤销条件,同时协助企业收集各类证据,如鼎盛拆迁公司的承诺记录、其他企业高额补偿的相关证明、企业自身损失证据等,为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谈判与协商支持:律师凭借丰富的谈判经验与专业法律知识,代表企业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要求拆迁方重新审视补偿协议,给予合理补偿调整,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的繁琐与成本。
诉讼与仲裁代理:若协商无果,律师将代理企业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在法律程序中据理力争,运用专业的法律策略和诉讼技巧,为企业争取变更或撤销显失公平的协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获得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发现补偿悬殊,并非只能默默承受。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始终站在企业维权一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坚定的维权决心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企业保驾护航。如果您的企业正面临类似困境,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用法律武器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发展成果!
拆迁补偿无法协商?记住律师教你的这一招!丨拆迁律师刀吉才让
法律客观:
为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快我区城市改造步伐,根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及哈尔滨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房屋拆迁补偿与保障规定(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1、拆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2、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依照当事人约定。
3、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拆一还一”,结算结构差价的方式执行,由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结算差价。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就近上靠标准安置户型。
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实际需要,产权调换安置房屋户型设计标准为:
一室半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两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两室半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同时设置保障户型一室或一室半,设计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免交结构差价。
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可以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被拆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拆迁用作经营使用的住宅房屋,选择住宅房屋安置的,可以比照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再上靠一个标准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可以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房屋的认定,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5、产权调换房屋涉及的综合建设成本和建安成本,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公布。
(二)住宅房屋拆迁保障1、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区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且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2、对拆迁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被拆迁房屋为唯一房源的被拆迁人,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4.5万元的,按4.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3、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1万元照顾;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17000元照顾。
4、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被拆迁家庭,按照本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后,经申请重新核定,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三)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一)住宅搬迁补助费住宅搬迁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有线电视、电话迁移费。
搬家补助费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计算;有线电视迁移费按每户140元计算,电话迁移费按每户70元计算。
(二)非住宅搬迁补助费非住宅搬迁补助费包括机器、材料、动力电、生产用水等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和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
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设备拆卸、安装价格计算,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一般营业用房搬迁补助费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
三、房屋拆迁临迁补助费拆迁人对自行临迁的被拆迁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临迁补助费。
(一)住宅房屋临迁补助费住宅房屋临迁补助费以原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为标准。
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间按月支付临迁补助费,每6个月发放一次,超过18个月的自逾期之月起,以原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为标准按月发放。
(二)非住宅房屋临迁补助费非住宅房屋临迁补助费以原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为标准。
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间按月支付临迁补助费,每6个月发放一次,超过18个月的自逾期之月起,以原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为标准按月发放。
(三)停产停业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以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上年度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和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确定的职工人数、以及上年度本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准给予损失补助。
对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6个月损失补助;对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过渡期间内按月给予损失补助。
对不能提供上年度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证明和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确定的职工人数、人均工资标准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为:
被拆迁非住宅房屋位于市区主要街道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4元;被拆迁非住宅房屋位于市区非主要街道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0元。
四、公有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拆迁公有住宅房屋,经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商同意,可以将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金额部分支付给被拆迁人,其余部分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五、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最低限价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最低限价每平方米850元。
六、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被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制度是保障公民财产权利的一项制度安排,律师可以通过参与谈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在谈判过程中,律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拆迁补偿标准,协助被拆迁人与政府或开发商进行谈判,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
”
2.《物权法》规定:
“不得征收、征用、征募、没收任何人的房屋、土地及其附着物等财产物,除非法律规定或者经过征收、征用、征募、没收的财产物的所有人同意并依照法定程序给予补偿。
”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标准及程序。
4.《律师法》规定: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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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张某某在辽宁省盘锦市某某区拥有两处合法的房屋,总面积将近1000平米,证件齐全,房产证上是住房,但实际用于经营公司,有营业执照,属于住改非房屋。
该地块于2013年就开始动迁了,但至今一直未看到征收公告、征地批文等相关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贴出向被征收人公示的文件。
后征收主体私自找了评估公司,但房屋评估价格非常底,还不到正常住改非房屋补偿价格的五分之一,经营用的设备设施补偿也非常底。
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都没有。
征收主体并不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征收,而是打着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征收的旗号,实际上是为了建设商品房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目前大部分被征收人都已被威逼利诱、胁迫、忽悠签字了。
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拆迁办几十次找张某某协商谈判补偿问题,但每次都是威逼利诱、胁迫、扯皮,让尽快签字,并没有合理合法的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
2022年X月X日,征收主体作出了征补决定,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和之前一样低,没有任何提升。
该征补决定有征收主体的盖章,也告知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和途径,“在收到该征补决定之日起,被征收人可以在60日内和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在该征补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既不同意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也不依法向法院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那么征收主体在该征补决定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张某某的房屋因征收拆迁已将近10年未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房屋也因征收导致漏水漏电,小猫、小狗也被电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并有证据证明的。
该房屋及企业是张某某亲自一砖一瓦建成的,企业也是由张某某实际操作经营,张某某认为,很多老百姓不懂法,被威逼利诱签字,吃了很大的亏,所以想引以为戒,谈几十次也不管用,所以不谈了,直接打官司,委托律师尽快介入法律程序,通过起诉打击对方的违法点,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获得最优的安置补偿标准。
张某某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了解到北京资深拆迁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是一位非常认真负责任的优秀律师,代理超过1000件以上的征收拆迁案件,为当事人争取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和良好的口碑。
所以张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发给了李顺华律师团队相关评估标准、房屋相关情况等与征收有关的资料,李主任通过提前看资料,了解案情,再和张某某一对一线上咨询,再具体了解情况。
张某某也详细介绍了案件有关的情况,希望李主任全面了解案情后,作出分析、判断、案件的可操作性、从哪些方面入手进入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补偿?以及律师代理征收拆迁官司如何争取补偿等打官司的原理?以下是李主任初步线上咨询后给出的几点建议、意见、及解决方案,以供张某某参考!
北京一讼专业征拆主任律师实例咨询分析、建议及解决方案:
一、李主任通过线上和张某某一对一沟通咨询,更详细全面的了解案情后认为,张某某刚才分析提供给李主任的几个方面都还是非常到位的,一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比如说张某某提到不能因为征收导致生产生活水平下降,这是一个大的原则,这个张某某也和征收方提到了。
二是补偿标准按照周边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能够低于周边类似的房屋市场价值,这个刚才也提到了。
三是应该公平补偿,所谓公平补偿是指同一征收范围之内,相类似的情况大家应该同等对待。
主要从以上三个维度来衡量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二、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评估报告的问题,评估报告作为一个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确定补偿标准的一个法律文件,但是现在这个评估报告完全有可能是被操控了,就像张某某担心的一样,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就算找多少个也不会有一个本质上的改变,有这个担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想重新委托评估的话,李主任建议还是不要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如果能找外地的评估公司,还是找外地的评估公司。
但现在还不清楚征收方是否同意被征收人张某某找外地的评估公司,当然,关于这个问题,张某某也和征收主体沟通过,张某某认为,找外地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国家认可的评估公司,比如从北京找,包括征收拆迁律师从北京找,也不是未尝不可。
三、目前维权的基础条件不错,一是房子还未被强拆,我们主动起诉,就占主动。
二是,张某某前面提起了复议,事实上把征收主体下的相关文件生效的进程中止掉了,这个是很有利的,所以说现在走法律程序,后边还有很大的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也就是说,后面除了诉补偿决定的诉讼程序,李主任考虑还要增加筹码,也就是说起诉征收决定,因为征收决定是根本的,也是剥夺我们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很多老百姓对征收决定不重视,但事实上征收决定来讲,征收方要做的工作、遵守的法律程序、如刚才张某某所说的怎么征求意见等,其实不止这么多,实际上还有各项的规划、计划,它要符合的条件很多,包括补偿安置资金,要足额存储,专款专用等这些,涉及的内容相当多的,总而言之,诉征收决定这个事,还得采取法律措施的。
三是通过信息公开了解下周边其他户的补偿情况,这个也可以作为我们维权的一个筹码,也是提高补偿的其中一个依据,所以信息公开也要重视起来,申请做一下。
四、李主任认为,总的来讲,咱们这个案件维权的基础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将来法律程序要走好的话,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和对方谈了几十次还是原标准,应该会有所提高。
1、拆迁补偿相差悬殊多少合理
2、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
3、拆迁补偿相差悬殊多少钱
4、拆迁补偿比
5、拆迁补偿1比多少
6、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到哪反映
7、拆迁赔偿一比几
8、拆迁补偿很高吗
9、拆迁补偿划算吗
10、拆迁补偿很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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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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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