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
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有以下简单介绍:
一级补偿标准:
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2357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5927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区域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
二级补偿标准:
3938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9857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0730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070元每亩,菜地2280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猇亭的古老背、虎牙、云池等乡镇;
二级补偿标准:
34561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6371元每亩,安置补助费18190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2001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猇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以上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见鄂政发200946号文。一般来讲,征地补偿标准会3年左右更新发布一次。
一、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是:
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一)宜昌市城区:
一级补偿标准:
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23570元每亩,25927元每亩。一般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区域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
二级补偿标准:
3938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19857元每亩,20730元每亩。一般耕地2070元每亩,菜地2280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点军、联棚,猇亭的古老背、虎牙、云池等乡镇;
二级补偿标准:
34561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16371元每亩,18190元每亩。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2001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猇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
(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土地: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小溪塔城区各居委会、南坪村、蔡家河、下坪、鄢家河、姜家湾、陈淌坪、梅子垭、郭家湾、小溪塔柑桔长、新桥边、仓屋榜、官庄、岩花、新合、姜家庙、文仙洞、狮子山柑桔场、枣树岭柑桔场、游路岗柑桔场、桂花园柑桔场、习家岗柑桔场、茶店子柑桔场、凤凰山柑桔场、峰宝山干剧场、区柑桔示范场。
补偿标准:
耕地:
49000元/亩;
菜地:
53900元/亩;
果园:
53900元/亩;
茶园:
53900元/亩;
精养鱼池:
53900元/亩;
林地:
39200元/亩;
未利用地:
245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樟树坪、丁家河、清江坪、小庙、茅坪河、下堡坪、黄花场、军田坝、邓村坪、邓村茶场、伍相庙、龙潭坪、落佛、富家坪、许家冲、太平溪、中堡、新生、石板、高家冲、东岳庙、园艺、黄陵庙、南沱、石牌、乐天溪、朱家湾、瓦窑坪、八户店、下岸溪、莲沱、陈家冲、路溪坪、沙坪、分乡场、普溪河龙镇、龙泉、钟家畈、车站、土门、土门柑桔场、梅花、跑马岗、李家台、石花山、水府庙、白庙、田畈、白河、黄金堂、梅林、童畈、三合、东西泉、海云、凤凰观。
补偿标准:
耕地:
39600元/亩;
菜地:
43560元/亩;
果园:
43560元/亩;
茶园:
43560元/亩;
精养鱼池:
43560元/亩;
林地:
31680元/亩;
未利用地:
198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除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
补偿标准:
耕地:
35360元/亩;
菜地:
38896元/亩;
果园:
38896元/亩;
茶园:
38896元/亩;
精养鱼池:
38896元/亩;
林地:
28288元/亩;
未利用地:
17680元/亩。
#秭归拆迁
一、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园区)。
补偿标准:
耕地:
58380元/亩;
菜地:
64218元/亩;
果园:
64218元/亩;
茶园:
64218元/亩;
精养鱼池:
64218元/亩;
林地:
46704元/亩;
未利用地:
2919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乡、桥边镇、艾家镇、土城乡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村;
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虎牙街道办事处(除高家、高湖村以外)、云池街道办事处(除福善场村以外)。
补偿标准:
耕地:
49000元/亩;
菜地:
53900元/亩;
果园:
53900元/亩;
茶园:
53900元/亩;
精养鱼池:
53900元/亩;
林地:
39200元/亩;
未利用地:
245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土城乡除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以外的村、猇亭区虎牙街道办事处高家、高湖村、云池街道办事处福善场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0850元/亩;
菜地:
44935元/亩;
果园:
44935元/亩;
茶园:
44935元/亩;
精养鱼池:
44935元/亩;
林地:
32680元/亩;
未利用地:
20425元/亩。
二、企业征地的手续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十一)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年产值的五至十倍补偿;
未有收获的,按长势参照邻近同类树种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年产值的计算,以当地基层统计年报单价为基础,由有关部门协商核定。对收获有大小年区分的经济林地的年产值,按征用前两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
6、防护林地不得征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该林种实际价值的十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被征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应尽可能待收获后进行施工。如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由用地单位按作物一造产值补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的作物,不予补偿。
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按当地统一房产价标准补偿,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积回建质量相当的房屋;
2、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晒场和其他设施,由用地单位负责回建或者拆价补偿;
3、迁移坟墓由用地单位给予适当的迁移费;
4、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面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3、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4、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减半计算。
征用荒山、荒地、宅基地及其他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根据《湖北征地补偿标准》第三十一条征用城市(包括县级市)郊区的菜地、鱼塘、藕塘,须缴纳新菜地、鱼塘、藕塘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核实后,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征地时计算产值的各种农产品单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提出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被征地单位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乡级人民政府指导被征地单位管理使用,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它用或者私分。
第三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三分或者人均菜地不足二分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部分农业户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需要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第三十四条因征用土地造成被征地单位人员口粮不能自给的,其不足部分,分别由建设项目所属的自治区、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解决。
第三十五条被征用的耕地原负担的农业税和粮食任务,在耕地被征用时相应免除。免除的粮食指标,属国家和自治区建设项目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
属市、县建设项目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
法律分析: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园区)。
补偿标准:
耕地:
58380元/亩;
菜地:
64218元/亩;
果园:
64218元/亩;
茶园:
64218元/亩;
精养鱼池:
64218元/亩;
林地:
46704元/亩;
未利用地:
2919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乡、桥边镇、艾家镇、土城乡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村;
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虎牙街道办事处(除高家、高湖村以外)、云池街道办事处(除福善场村以外)。
补偿标准:
耕地:
49000元/亩;
菜地:
53900元/亩;
果园:
53900元/亩;
茶园:
53900元/亩;
精养鱼池:
53900元/亩;
林地:
39200元/亩;
未利用地:
245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点军区土城乡除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以外的村、猇亭区虎牙街道办事处高家、高湖村、云池街道办事处福善场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0850元/亩;
菜地:
44935元/亩;
果园:
44935元/亩;
茶园:
44935元/亩;
精养鱼池:
44935元/亩;
林地:
32680元/亩;
未利用地:
20425元/亩。
一、企业征地的手续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十一)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彬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已经出台,比旧标准提高了数倍,涉及征地面积、房屋搬迁、树木赔偿等。市民可以通过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和申请来获得相关补偿。彬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于近期正式出台,针对征地面积、基础设施、房屋搬迁、树木赔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其中具体标准如下:
1、 征地补偿费用。根据征地面积和土地价格等因素计算,与旧标准相比有数倍的提高。2、 基础设施补偿。对因征地而受到影响的市民,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获得一定的基础设施补偿。3、 房屋搬迁费用。因征地需要搬迁的市民,可以获得相应的搬迁补助和安置费用。4、 树木赔偿费用。对于因征地而被砍伐的树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新标准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法律依据,市民在享受相关补偿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进行申诉吗?可以。如果市民对征地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来获得解决。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彬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充分和公正的土地补偿保障。但市民在申请和享受相关补偿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秭归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秭归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宜昌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