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施工许可证能分开办吗,商铺的拆迁补偿

咨询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施工许可证能分开办吗,商铺的拆迁补偿

一、施工许可证能分开办吗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是否能分开办理的问题,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1)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表明,施工许可证是针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而不是可以针对建筑工程的某个部分或阶段分开办理的。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这些条件都是针对整个建筑工程而言的,没有提及可以针对建筑工程的某个部分或阶段分开办理施工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的不可分割性

由于施工许可证是针对整个建筑工程的,它保证了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因此,施工许可证不能分开办理。如果建筑工程包含多个部分或阶段,建设单位需要在整个工程具备上述办理条件后,统一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不能分开办理,而是需要针对整个建筑工程统一申请领取。

二、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是否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

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并非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基本法律依据。

2.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等。这些条件中并未提及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提。

3.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性质与缴纳:

-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强制征收的一种政府性基金,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这一费用的缴纳并非与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直接挂钩。

-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通常是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具体缴纳时间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且通常与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规划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相关。

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并不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并需满足一系列具体的办理条件,而这些条件中并未包含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要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具体的缴纳时间和方式。

三、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与性质

1.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部门符合各类施工准则,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部门进行工程建设的法律证明,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证据。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2. 开工许可证,通常称为开工报告,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证明其准备开始施工的文件。它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证据之一,但没有它并不直接导致建筑成为违章建筑,而是可能影响建筑的合法权益维护。

2)申请与受理单位

1.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 开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则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作为申请开工的凭证。

3)法律地位与关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表明施工许可证是开工前必须取得的法定证件。

2.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即,应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施工许可证有效后,才会批准开工。

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在定义、申请单位、受理单位以及法律地位与关系上存在明显区别。两者都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的重要证件,但各自的作用和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四、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与性质

1.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部门符合各类施工准则,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部门进行工程建设的法律证明,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证据。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2. 开工许可证,通常称为开工报告,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证明其准备开始施工的文件。它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证据之一,但没有它并不直接导致建筑成为违章建筑,而是可能影响建筑的合法权益维护。

2)申请与受理单位

1.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 开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则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作为申请开工的凭证。

3)法律地位与关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表明施工许可证是开工前必须取得的法定证件。

2.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即,应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施工许可证有效后,才会批准开工。

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在定义、申请单位、受理单位以及法律地位与关系上存在明显区别。两者都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的重要证件,但各自的作用和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标准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依据

#商铺租赁期间被拆迁如何赔偿

#商铺拆迁和住宅拆迁哪个赔偿高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拆一赔三

#厂房拆迁租户怎么赔偿和补偿

#商铺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租赁厂房拆迁怎么赔偿标准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商铺拆迁租客有补偿吗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标准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多少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怎么算

#商业厂房拆迁

#商铺拆迁补偿多少

#商铺拆迁补偿法律依据

#商铺拆迁怎么算

#商铺拆迁如何补偿租户

#商铺的拆迁补偿

#商铺的拆迁赔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施工许可证能分开办吗,商铺的拆迁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是否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工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商铺厂房拆迁赔偿,施工许可证能分开办吗,商铺的拆迁补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长沙商铺拆迁补偿,2022年长沙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2月11日
商铺拆迁赔钱吗,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25年12月11日
商铺拆迁赔偿费怎么算,政府拆迁对商铺租户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11日
租住商铺拆迁商家的赔偿标准,政府拆迁对商铺租户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11日
拆迁补偿对租户怎么补偿,政府拆迁对商铺租户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11日
国家拆迁商铺怎么补偿,政府拆迁商铺

25年12月11日
商铺拆迁比例,门面房拆迁置换比例?

25年12月11日
申请强制执行腾退商铺,强制执行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商铺集体土地使用证,开发商的商铺没有办理产证可以自行出租吗

25年12月11日
商铺拆迁土地怎样补偿,农民自建房商铺拆迁赔付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2月11日
厂房拆迁工程造价企业,厂房拆迁补偿,厂房项目报批手续流程

25年12月11日
企业注销厂房拆迁款,厂房拆迁款怎么入账,公司厂房拆迁款要交税吗

25年12月11日
工业厂房变更商业用途,工业厂房改成公寓政策允许吗

25年12月11日
企业租赁厂房拆迁补偿,公司土地厂房被政府拆迁 补偿款需要交税吗,租用厂房拆迁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厂房纠纷,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集体土地上的厂房算违建吗

25年12月11日
工业厂厂房拆迁补偿商铺征收,政府征收商铺厂房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么样的?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上厂房登记,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25年12月11日
厂房拆迁补偿太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5最新

25年12月11日
企业拆迁补偿新政策厂房,最新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企业厂房拆迁税收

25年12月11日
企业厂房腾退政策规定,企业在自己厂区内建厂房算不算违法建筑 需要规划审批吗

25年12月11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2月11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2月11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2月11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2月11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2月11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2月11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2月11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2月11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2月11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2月1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