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最不想面对的两大难题就是“拆违”和“强拆”。但以上两手段已成为许多征收部门的“杀手锏”,且屡试不爽。
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无锡市某公司国有土地上厂房的征收案件就同时遇到了这两个问题。如何巧妙又坚决的通过法律途径破解难题,为委托人争取合法补偿,且看本文向您叙述跌宕起伏的维权过程。
【案情简介】
委托人无锡市某电器公司在2003年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下,购买十亩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案涉地块开始经商,后陆续建设地上建筑约七千余平。
2020年开始,据称该地因某学校项目建设,拟实施征收行为。与委托人进行初步接洽后,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先给了委托人一个“下马威”,对委托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委托人地上部分房屋因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为违法建筑。拟通过拆除违法建筑的方式降低征收成本拆除地上房屋。后见委托人已经聘请专业律师维权,该方法进行缓慢不能及时奏效,在2020年4月直接对所有地上房屋实施了强拆,进一步逼迫委托人签订协议。
无奈之下,委托人在强拆当天签订了补偿协议。虽然面临不利局面,甚至及其被动,但代理律师杨、李两位律师迎难而上,不仅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及法律指导,同时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当事人所签订的补偿协议。
【胜诉之一---一份天花板级的判决书】
有过征收拆迁经历的被征收人基本都有这样一个认知:签过补偿协议后,很难通过法律程序推翻,这也是专业律师一再交代当事人,审慎签订补偿协议的原因。
在本案中,行政机关上午违法强拆当事人房屋,委托人下午签订补偿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构成《民法典》中的“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合同可撤销情形呢?
代理律师认为,无论是从签订协议之前当事人所面临的紧迫境况,还是强拆行为与签订协议行为的时间上,亦或是从签订协议时行政机关的意图推测,足以构成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在跟当事人进行了足够的风险提示和法律规定普及的情况下,代理律师迅速提起了要求撤销委托人签订的补偿协议的行政诉讼。
虽然代理律师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撤销协议的理由依据充分;但是在司法实务中,要想在类似案件中取得胜诉,需要代理律师非常专业的业务能力积累、庭前充分准备、庭上精准表达等一系列因素。当然,承办法官能否公平审判也是取胜的要素之一。
该案件在受理及第一次开庭后,迟迟未作出判决。此时,两名律师预判到了胜利的一丝曙光。只要人民法院不是快速作出判决草草了事,就意味着其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对于委托人的补偿纠纷最后解决大有裨益。
在庭审结束后,杨、李二位律师一直持续保持着与承办法官的电话沟通,一方面强调案件本身的原告的观点,另一方面,回归到争议纠纷的本质上,表达可以通过诉讼过程中与征收部门的协商解决实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第一次组织了双方的协调,代理律师陪同当事人全程参与。第一次接触及试探,并不对调解成功抱太大期待,此时当事人预期较高,所以本次调解并未达成一致。代理律师迅速分析了局势,断定目前局面对我们较为有利,可以在接下来的程序中再行寻找和创造谈判时机。
果然不出所料,一审法院作出完全支持我方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法官作出了如下令人激动和大受鼓舞的内容:“综合考虑协议签订时间、拆除行为实施的时间、项目情况以及现场情况等因素,本院难以确认××公司在签订案涉协议时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要求撤销240号协议书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至此,本案随着一份天花板级的判决书的诞生,大获全胜。
【胜诉之二--堵死拆违之路】
本案在委托人房屋被强制拆除以及协议签订之前,城管部门就已经着手通过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拆除的方式一方面降低补偿成本,另一方面加速征收进程,规避合法程序。在城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代理人已经全程参与了处罚前的陈述申辩程序。并且一直重点强调,案涉地块首先为委托人合法购买并办理土地证,在土地上进行的建设行为也取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更为重要的是,地上建筑并未违法规划。现行政机关仅以在程序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就要求拆除地上建筑,明显无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且违反行政比例原则。尽管在陈述申辩时据理力争,还是没有阻挡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时,代理律师完全未受到打击,在做好当事人心里疏导的情况下,就对该处罚行为直接提起了行政诉讼。2021年12月30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定,被告未对案涉建筑物建设是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予以明确;其认定的建造时间、总建筑面积等于××公司所述建造情况亦存在差异,故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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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