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该归谁,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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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集体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该归谁,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该归谁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使用20年无争议并不改变所有权归属。

依据相关法律,集体土地分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等所有形式。使用集体土地需经合法程序,如承包、审批等。即便使用长达20年且无争议,使用人仅享有相应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若使用人通过合法承包等方式获得土地,在承包期内可按约定使用经营;若未依法使用,集体组织有权收回。使用人若想继续使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总之,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因使用时长无争议而改变归属。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不能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证本身不能继承,但因该证代表的土地权益情况不同,有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若是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户内成员去世,其他户内成员可继续承包,不发生继承;以招标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让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协议解决纠纷。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当事人可申请仲裁,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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