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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偷藏私房钱违法吗?
法律主观:
藏私房钱违法吗 根据《 民法典 》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所指的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 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私房钱”的来源不论是第三方赠与还是自己的额外收入,从法律角度来讲都是 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呢,对于夫妻一方留存“私房钱”是否违法,还是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从主观、客观两个角度去评判分析其行为的性质。
违法的留存“私房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其一,从主观上讲,留存“私房钱”必须具有隐瞒的主观意图。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留存“私房钱”时有明确不让另一方知道的动机。
并不是所有另一方不知道的钱款都是“私房钱”,比如,对于一方在手中流动的零花钱,虽然客观上另一方对于具体的数额不详,但一方并没有私存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为“私房钱”。
其二,从客观上讲,留存“私房钱”后,在 财产分割 时必须有隐匿的行为。
严格地讲,“私房钱”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拿出来分配,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比如,在婚内财产约定时,留有“私房钱”的一方隐瞒这笔钱款,不与对方分割。
再如,在 离婚 时一方隐匿、转移“私房钱”则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一方出于善意保留持有部分“私房钱”是正常的,要严格杜绝“私房钱”也是不现实的,关键在于,持有“私房钱”一方在使用和处理这部分钱款时,要结合配偶、家庭的利益考虑,维护家庭的和睦不损害配偶的正当权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咨询律师。
藏私房钱不违法。
但是如果是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藏起来作为私房钱的,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情况下私房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所述,法律允许当事人有藏私房钱的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将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藏起来作为自己私房钱的,那么这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因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所藏的私房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藏私房钱不违法,但是如果是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藏起来作为私房钱的,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情况下私房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存“私房钱”,等于单方行使了处分权,从严格意义上说是违法的。
这里所指的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也就是说,夫妻间一切合法、正当的收入,双方都平等、共同地拥有对它们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藏私房钱违法吗 根据《 民法典 》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所指的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 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私房钱”的来源不论是第三方赠与还是自己的额外收入,从法律角度来讲都是 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呢,对于夫妻一方留存“私房钱”是否违法,还是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从主观、客观两个角度去评判分析其行为的性质。
违法的留存“私房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其一,从主观上讲,留存“私房钱”必须具有隐瞒的主观意图。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留存“私房钱”时有明确不让另一方知道的动机。
并不是所有另一方不知道的钱款都是“私房钱”,比如,对于一方在手中流动的零花钱,虽然客观上另一方对于具体的数额不详,但一方并没有私存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为“私房钱”。
其二,从客观上讲,留存“私房钱”后,在 财产分割 时必须有隐匿的行为。
严格地讲,“私房钱”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拿出来分配,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比如,在婚内财产约定时,留有“私房钱”的一方隐瞒这笔钱款,不与对方分割。
再如,在 离婚 时一方隐匿、转移“私房钱”则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一方出于善意保留持有部分“私房钱”是正常的,要严格杜绝“私房钱”也是不现实的,关键在于,持有“私房钱”一方在使用和处理这部分钱款时,要结合配偶、家庭的利益考虑,维护家庭的和睦不损害配偶的正当权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咨询律师。
藏私房钱不违法,但是如果是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藏起来作为私房钱的,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情况下私房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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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蓝山拆迁公示名单,夫妻间藏私房钱犯法吗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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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