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董先生的房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XX区XX镇XX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其本人也是该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宅基地并建造了三层建筑,房屋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属于XX镇的城中村。
2012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XX区2012第三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项目为“XX街道XX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董先生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2014年开始,虽然征收部门与董先生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曾有过多次沟通,但是董先生从未见征收方出示任何关于征收补偿的正式书面文件,亦未见到张贴上述相关文件,且征收方对董先生的房屋不进行安置。更令人费解的是,征收方给董先生的房屋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也未对原告的房屋进行评估,故董先生一直未签署征收方提供的补偿协议。
2019年9月5日,董先生所属的XX街道XX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在征收补偿安置中存在严重不合理行为,譬如:在房屋未进行评估,征收实体、程序均违法的情形下,径直作出《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而该通知中明确仅按照3400每平米进行补偿,共146万元。一气之下,董先生找到在明律所邓青锋团队进行法律维权。
案件经过
董先生的房屋在城市规划区内,因为“XX道XX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董先生的房屋应当适用590号《国补条例》进行补偿安置。根据法律规定,董先生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权利,但是征收部门只对董先生进行货币补偿,不进行房屋置换,这明显与法律法规相悖。
更过分的是,货币补偿只按照每平米3400元进行补偿,明显和周边房屋地产价格差距很大。征收方对董先生的房屋不进行安置的理由是:董先生的妻子在同一个项目上已经安置了三套房,以一户一宅的理由,不对董先生进行安置。
实际上,征收方的理由完全不能成立,因为董先生妻子签署的补偿安置协议是董先生妻子爷爷留下的房屋,董先生妻子属于代其长辈签署的补偿安置协议,和董先生的房屋安置事宜没有必然联系。征收方在307号征地批文下达之前没有征前程序,征收补偿安置文件也未发布,只有在2019年9月5日收到《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才知道补偿安置标准,征收程序严重违法。
经过在明律师分析后,董先生对《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不服,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观点
《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中有具体的补偿安置内容,有具体的履行期限和标准,对董先生的实际权利产生了实际影响。
当董先生的权利遭受实际影响时,有权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涉及征收部门下达的补偿安置通知,对董先生的实际权利是否产生影响,是否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答案是肯定的。
尽管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没有受理董先生的起诉,但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法院重新受理后,当地中院又重新受案并进行了审理。最终,中院支持我方律师的观点,撤销了《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
案件结果
针对XX街道XX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下达的《关于限期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通知》向XX中院启动撤销,XX中院未受理。
于是,我方继续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最终,在XX中院的组织下,董先生和XX区人民政府、第三人XX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案件得到满意解决。
在明律师提示:当您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请您及时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