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依法保障拆迁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权益。已迁户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在对口学校入学,迁户但不合符“三对口”入学政策的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未迁户的,其子女可在原户籍地对口学校入学,也可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组织拆迁的单位、机构或工作人员等在拆迁工作中承诺拆迁户子女入学事项若不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其作出的承诺无效,相关学校也不予落实。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家长可以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带孩子到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小学报名。
法律依据:
《城中村改造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在原居住地申请入学,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即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协议签订之日前),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和经市征收住保办审核的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到施教区学校申请入学。
但期间因学区调整不再在调整后学区的应当除外。
第二条 在安置地申请入学,“已经安置或自购产权房的也可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到按新置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住户不一致的,在拆迁当年可视作住户一致。
第三条 统筹安排入学,被征收人不愿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同时又没有产权房的,由锦城中心学校按无房户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第四条 非起始年级,仍按原入学学校就读,不办理转学。
法律分析:
家长可以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带孩子到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小学报名。
法律依据:
《城中村改造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在原居住地申请入学,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即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协议签订之日前),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和经市征收住保办审核的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到施教区学校申请入学。
但期间因学区调整不再在调整后学区的应当除外。
第二条 在安置地申请入学,“已经安置或自购产权房的也可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到按新置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住户不一致的,在拆迁当年可视作住户一致。
第三条 统筹安排入学,被征收人不愿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同时又没有产权房的,由锦城中心学校按无房户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第四条 非起始年级,仍按原入学学校就读,不办理转学。
能入学。
需要房产证,如若无房产,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如:
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
正常情况下,上小学报名时,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父(母)携带孩子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地址栏的首页和小孩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房产,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如:
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
如果没有房产证,在有证的都报了,还有名额的时候能上私立,民办这些不要求房产证的学校名额的公立学校。
有的优秀的学校,严格按学区上学,学区以房子位置为准,要房产证户口本,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到这些小学入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分析:
家长可以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带孩子到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小学报名。
法律依据:
《城中村改造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在原居住地申请入学,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即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协议签订之日前),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和经市征收住保办审核的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到施教区学校申请入学。
但期间因学区调整不再在调整后学区的应当除外。
第二条 在安置地申请入学,“已经安置或自购产权房的也可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到按新置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住户不一致的,在拆迁当年可视作住户一致。
第三条 统筹安排入学,被征收人不愿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同时又没有产权房的,由锦城中心学校按无房户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第四条 非起始年级,仍按原入学学校就读,不办理转学。
法律分析:
没有补偿,只有因国家征收土地需要房屋被拆迁需要迁移的,国家才会给与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和安置补偿,个人因就学等原因迁移户口的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1、房屋拆迁对口小学怎么办
2、房屋拆迁对口小学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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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拆迁怎么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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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对口小学,拆迁户子女上学政策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