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自
管辖范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1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辖区包括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塘沽区、汉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宁河县和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滨海新区全部座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之内。审判辖区总面积约为435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440万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现有内设机构17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1个,综合行政部门6个。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派出机构,加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办、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共受到市以上机关和市高院表彰奖励10余项,其中2013年度荣立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并作为天津市直机关唯一获奖单位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3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下列第 一审 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自
管辖范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1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辖区包括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塘沽区、汉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宁河县和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
滨海新区全部座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之内。
审判辖区总面积约为435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440万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现有内设机构17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1个,综合行政部门6个。
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派出机构,加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办、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共受到市以上机关和市高院表彰奖励10余项,其中2013年度荣立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并作为天津市直机关唯一获奖单位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2013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自
管辖范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1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辖区包括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塘沽区、汉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宁河县和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
滨海新区全部座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之内。
审判辖区总面积约为435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440万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现有内设机构17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1个,综合行政部门6个。
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派出机构,加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办、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共受到市以上机关和市高院表彰奖励10余项,其中2013年度荣立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并作为天津市直机关唯一获奖单位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2013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下列第 一审 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自
管辖范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1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辖区包括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塘沽区、汉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宁河县和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
滨海新区全部座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之内。
审判辖区总面积约为435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440万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现有内设机构17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1个,综合行政部门6个。
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派出机构,加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办、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共受到市以上机关和市高院表彰奖励10余项,其中2013年度荣立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并作为天津市直机关唯一获奖单位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2013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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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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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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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涉县房屋拆迁,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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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