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死后农村拆迁,父亲死亡爷爷房屋拆迁孙女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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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

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爷爷死后农村拆迁,父亲死亡爷爷房屋拆迁孙女有补偿吗

一、父亲死亡爷爷房屋拆迁孙女有补偿吗

孙女是否有权获得爷爷房屋拆迁的补偿,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父亲去世的时间、房产的继承情况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政策。

一、父亲去世时间和房产继承情况

如果父亲在爷爷去世之前已经去世,那么孙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父亲应继承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爷爷的房子拆迁,孙女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父亲在爷爷去世后去世,且爷爷的房子尚未确定继承关系,那么拆迁补偿应视为爷爷的遗产。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孙女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父亲(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后,有权继承父亲的继承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孙女也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二、拆迁补偿政策

拆迁补偿政策因地区而异,可能涉及房屋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方面的补偿。孙女是否有权获得这些补偿,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综上所述,孙女是否有权获得爷爷房屋拆迁的补偿,需结合父亲去世时间、房产继承情况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农村过世老人房屋拆迁补偿由谁继承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父母没有遗嘱,子女们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是有权利参与分配的,但具体如何分配还要考虑对父母的赡养情况,是否与父母共同居住等,共同居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一部分遗产。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爷爷房子拆迁孙子可以补偿吗

爷爷房子拆迁孙子可以补偿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爷爷的遗产,应该在爷爷去世后就确定继承关系;

2、如果确定了继承关系,这房子拆迁补偿就应该归房子的继承者所有;

3、如果房子在爷爷去世后尚未确定继承关系,那么拆迁补偿就应该算做爷爷留下的遗产。

房屋遇拆迁,补偿对象为产权登记人及照顾人口;

你家的房产证产权人为你爸爸,你爷爷奶奶也在你家户口本上,而拆迁补偿是按照实际现有人口确定,即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达成时你爷爷奶奶还在世,那么他们的补偿部分在两人过世后作为遗产由其子女继承;

如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两人以过失,那么是没有两人的补偿部分,也就不存在遗产继承份额问题;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在法律上,对于继承关系的规定,只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开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四、爷爷的房子爸爸去世了孙女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

爷爷的房子爸爸去世了孙女有继承权。

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相关法律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五、您好,父母的房产,小儿子一起住,父母相即去世,现在拆迁,孑女们有权参加分配拆迁补偿款吗?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父母没有遗嘱,子女们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是有权利参与分配的,但具体如何分配还要考虑对父母的赡养情况,是否与父母共同居住等,共同居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一部分遗产。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拆迁爷爷去世了,奶奶在,现在奶奶房子能继承给孙子吗?

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后,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可以按照其所留的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如老师没有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可以继承遗产的,则该遗产归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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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孔维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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