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先生是柳州市某村村民,覃先生在2012年向当地国土局递交《重建房屋申请》,因其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宅基地上房屋楼面漏水无法修补已成危房,故申请拆除后原地重建。经村委会调查确认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后,由村委会在《重建房屋申请》签字盖章后,将《重建房屋申请》和《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转递给国土局。后覃先生建了栋三层楼房,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后该宅基地上楼房作为覃先生唯一住宅因涉公路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认为,覃先生房屋属于违建,并于2019年11月被征收部门强制拆除。经覃先生提起强拆违法诉讼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覃先生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诉行政赔偿案件时,法院认定覃先生宅基地上房屋属于无证“唯一住宅”,并按照无证“唯一住宅”的补偿标准对覃先生的行政赔偿判决。覃先生认为,按照无证“唯一住宅”不合理,希望律师能够为其提供帮助。
律师听完覃先生陈述和详细阅读一系列判决书后,告知覃先生,行政赔偿案件的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当上诉维权。
根据当地征收实施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对无证“唯一住宅”的定义:“本指导意见所指的无证‘唯一住宅’,是指在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对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合法的用地、建筑审批手续或房屋产权证件,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前或下达(含会议下达)土地预(代)征通知前建造的,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家庭成员唯一专门用于居住的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住房。”可知,认定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与无证“唯一住宅”的区别在于是否合法的用地、是否有建筑审批手续或房屋产权证件。
2012年,覃先生在原房屋“楼面漏水无法修补,已成危房”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的情况,对宅基地上原有的房屋进行重建,并未超高、超宅基地范围进行建设,无非法的事实,客观上也并不存在违法用地、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状态。而且,覃先生在重建房屋之前向政府部门递交了《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因相关政府部门未履行本应的积极履行行政审批义务,导致覃先生重建的房屋未能取得规划审批文件。这种情况下,法院认定覃先生“建房时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属于无产权房屋”是明显错误的。
并且,结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情况,在广大农村中,村民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宅基地上建房是农村地区长期以来的普遍情况。法院作出判决将覃先生房屋认定为无证“唯一住宅”,不仅是置村民合法利益于不顾,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确认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法律原则。所以,法院对覃先生房屋的性质认定错误,应按照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认定,并按照有证住宅房屋标准予以补偿。
同时,覃先生没有与征收部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征收部门对覃先生房屋性质认定错误。覃先生就此与征收部门多次协商,被征收部门一直未能改正其错误。致使覃先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拆迁手续并腾空房屋。因此,征收部门给予房屋产权人的10000元/户的一次性奖励费用,覃先生也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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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