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5年时间,长期接触处理各省市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充分了解各省市的征地拆迁模式,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并以此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积极解决委托人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的由头有很多,尤其是近年来,出现了腾退这样的新奇的理由,这些是合法的吗?跟正常的拆迁比,腾退有哪些不同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京康普法
我国的征地拆迁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是严格受到法律的监督的,而以腾退为由的行为,其实是一种类似拆迁,却缺乏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
{"ctype":2,"value":"b90e7bec54e736d13dece49589504fc2d46269a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90e7bec54e736d13dece49589504fc2d46269a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1、法律依据不一样
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征收拆迁的细节包括对于被征收人如何补偿都进行了明确清晰的规定。但是对于腾退却没有法律进行约束,这就导致了各地的腾退无法可依,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
2、实施主体不一样
征收项目是以市县政府作为实施机关,针对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而腾退则因为缺乏有效的立法约束,主体并不明确,出现了乡镇政府、村委会甚至拆迁公司这种民事主体实施的情况。
3、腾退方能强制拆除房屋吗?
不能!如《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中规定对私有房屋腾退的补偿方式需要的是“协商”,“协议搬迁”的本质是自愿的,如果物业权利人们认为补偿给得太低,完全有权拒绝签约、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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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ype":2,"value":"2e2eb9389b504fc2c3a0d898f7dde71191ef6da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e2eb9389b504fc2c3a0d898f7dde71191ef6da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法律分析:
购买房屋后又重新翻建,此后该房屋被纳入到征收的范围内。
但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以违法建筑为由拆除了涉案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拆迁也不例外。
一、了解拆迁规定及拆迁信息
二、该补多少,要心中有数
三、要学会如何保存证据
四、妥善处理各类征收文件
律师提示,单纯保管或是置之不理并非妥善处理!在拆迁过程中收到的征地告知书,征收公告,土地登记表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等,被拆迁首先要做好保存和备份的工作。
认真阅读每一份文件,及时咨询律师是否可以进行维权或签字。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的程序以及应当公布的征收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而进行维权的时间节点和维权时效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错过,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十分被动。
需要签字的文件,不知是否可签的文件宁可不签!但是不签不等于一味拖延,当拒绝签字后,一定要立即联系专业律师,以防错过维权时效被合法强拆!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更是伴随着不少陷阱,被拆迁人一定要擦亮双眼,认真走好拆迁维权的每一步!
法律分析:
购买房屋后又重新翻建,此后该房屋被纳入到征收的范围内。
但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以违法建筑为由拆除了涉案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无论是国家征收还是商业拆迁,都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拆迁补偿。
一般来讲,拆迁补偿的数额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弹性的、可变的区间。
因此,如果被拆迁人掌握一定的技巧,完全可以获得较高的、合理的拆迁补偿。
1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拆迁前期涉及很多程序,例如评估公司需要入户丈量、拆迁人需要核对产权证书以确认适格的被拆迁人等等。
一些拆迁人会借机索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重要的证件,很多被拆迁人不明所以,稀里糊涂的就将证书的原件交给了拆迁方。
权属证书是公民享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拆迁人收取后还要负有保管职责。
要相信拆迁人不会无故的给自己“找麻烦”!如果遇到这种早早的要求提交权属证书的情况就一定要小心了,拆迁人很可能有不轨的企图。
但如果不交,很多被拆迁人又担心影响正常的拆迁。
因此,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仅提交复印件!一旦日后发生纠纷或房屋被强拆,需要以诉讼解决争议时也能够有证据支持。
2不能随意签字
很多被拆迁人可能一辈子仅能遇到一次拆迁,因此不了解程序如何进行、补偿有哪些内容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面对拆迁人送达的五花八门的文件资料,例如拆迁通知、补偿决定等,哪些会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拆迁人一时间无法区分。
大部分被拆迁人为了怕麻烦,草草了事,在没看清内容的情况下就签字,殊不知这种行为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因为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你认可了文件的具体内容,文件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日后想要质疑或改变其内容就会困难重重。
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看清文件的内容,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内容要及早咨询专业人士。
3不能轻易报价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拆迁更像一个谈判的过程。
被拆迁人以自己享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为筹码,要求拆迁人支付合理的对价,达成一致后,双方互换房屋和补偿款,拆迁就算结束了。
在被拆迁人自己都不了解房屋价值或低估其价值的情况下,如何期待拆迁人能主动给出一个较高的补偿数额呢?实践中,拆迁方往往第一次见面就会问“想要多少钱啊?”,“有什么要求啊?”之类的问题。
如果你以为这已经是在协商,那你就错了。
这只是为了打探你的心理价位,从而针对你的报价,来制定对付你的策略。
在这个时候如果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就已经输了,因为拆迁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
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沉着冷静,判断时机。
时机未到时尽量少开口说话,以免丧失获得高补偿的机会。
4不能提前搬家
大部分被拆迁人即使不满意补偿数额、拒绝签订补偿协议,面对已经施工的脏乱差的环境,也会提早搬迁。
但是,如果被拆迁人轻易的搬迁无疑就向拆迁人释放了“维权决心不大”的信号,拆迁人据此可能会大大降低支付的补偿款。
另外,如果被拆迁人不在原地居住,极有可能失去第一时间了解新拆迁信息的机会,在拆迁过程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5不能一时冲动
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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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暴力房屋拆迁信访材料,被纳入拆迁范围后不拆了
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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