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当房屋拆迁,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怎么处理

咨询
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绝当房屋拆迁,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怎么处理

一、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怎么处理

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的行为,涉及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的法律责任

典当行作为经营主体,在典当业务中负有保管当物的义务。若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即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则构成侵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典当行若触犯此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发现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后,可首先与典当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若典当行行为构成侵占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典当行赔偿因侵占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预防措施与建议

为避免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在典当前应详细了解典当行的信誉和经营状况,选择正规、合法的典当行进行交易。

当事人在典当时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典当合同、当票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发现典当行存在侵占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典当市场的秩序和自身权益。

二、什么是典当

被依法查封的财产不允许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如下: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我想查我的车为什么被查封

法律分析:

显示车被查封就是指该车辆被依法查封,在查封有效期内,对该车辆不得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

一般为法院或者公安查封车辆,所以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公安部门。

车辆被查封的原因主要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17年,汽车法院查封,何时自动解封,协商解决,法院查封

法院解封车辆需要7天车管所才显示解封。

车辆解封方法如下:

1、如果要解封车辆,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2、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由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

车辆查封状态即为解除。

车辆解封需要什么条件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30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丈夫被起诉了,但车一直在我名下,我的车也会被查封吗?

经过法院查封的车辆是可以申请办理年审的,查封的是所有人对车辆的处分权,但是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

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查封问题,我是第四查封人能领到钱吗?

法律分析:

对方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话,仲裁委会裁决当事人还款,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

如果本人坚决不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名下财产可能被法院查封。

此外,如果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等情形的,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为“老赖”,统一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你好,我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当时出生的医院关门了,现在急用哪里可以查档案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

补办方式是: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三、典当行收到赃物怎么办

法律分析:

自我国,典当行属于特殊行业 对于典当行收取物品,依法应当将手续审查完备,尤其是贵重物品,如车辆、房产、黄金珠宝等,这些物品如果来路正,肯定会有相应的发票等手续或不动产登记 依据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规定 以明显不合理价格收进物品的,可能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四、典当行收到赃物怎么办?

法律分析:

自我国,典当行属于特殊行业 对于典当行收取物品,依法应当将手续审查完备,尤其是贵重物品,如车辆、房产、黄金珠宝等,这些物品如果来路正,肯定会有相应的发票等手续或不动产登记 依据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规定 以明显不合理价格收进物品的,可能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五、典当行被查封关门恶,典当行有抵押物

被依法查封的财产不允许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如下: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我想查我的车为什么被查封

法律分析:

显示车被查封就是指该车辆被依法查封,在查封有效期内,对该车辆不得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

一般为法院或者公安查封车辆,所以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公安部门。

车辆被查封的原因主要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17年,汽车法院查封,何时自动解封,协商解决,法院查封

法院解封车辆需要7天车管所才显示解封。

车辆解封方法如下:

1、如果要解封车辆,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2、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由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

车辆查封状态即为解除。

车辆解封需要什么条件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30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丈夫被起诉了,但车一直在我名下,我的车也会被查封吗?

经过法院查封的车辆是可以申请办理年审的,查封的是所有人对车辆的处分权,但是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

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查封问题,我是第四查封人能领到钱吗?

法律分析:

对方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话,仲裁委会裁决当事人还款,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

如果本人坚决不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名下财产可能被法院查封。

此外,如果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等情形的,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为“老赖”,统一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你好,我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当时出生的医院关门了,现在急用哪里可以查档案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

补办方式是: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六、典当行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

法律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绝当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2、拒绝拆迁

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4、房屋拆迁怎么解决

5、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6、房屋拆迁怎么解决

7、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8、房屋拆迁怎么解决

9、拒绝拆迁后果

10、拒绝拆迁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绝当房屋拆迁,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怎么处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绝当房屋拆迁,典当行被查封关门恶,典当行有抵押物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绝当房屋拆迁,典当行侵占绝当物品怎么处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猪场土地纠纷怎么处理,猪圈占地的土地争议

25年12月25日
被征地土地怎么处理,被征用的土地可以要回来吗

25年12月25日
离婚了土地纠纷怎么处理,离婚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分配

25年12月25日
土地纠纷堵路怎么处理好,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举报

25年12月25日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咨询动迁2026,有争议的房子动迁问题的处理方法

25年12月25日
银行和村购买的集体土地,村集体资金长期闲置怎么处理

25年12月25日
骗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骗取征地补偿款量刑标准

25年12月25日
征地后不腾退,土地征收 拆迁 腾退区别

25年12月25日
闲置拆迁房怎么赚钱的呢,中央对农村闲置房怎么处理

25年12月25日
拆迁前房子漏水怎么处理,拆迁安置房外墙漏水该谁负责

25年12月25日
兰州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兰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5日
房屋拆迁失效期怎么算,拆迁十年了,现在要求补偿有失效期吗

25年12月25日
重庆房屋拆迁残疾人有没有补偿,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5日
集体房屋拆迁可以拿证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住房拆迁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25日
旧房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5日
城镇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25年12月25日
房子拆迁起诉谁改造,老旧小区拆迁改造由国家承担费用吗

25年12月25日
小面积房屋拆迁,拆迁面积小怎么安置

25年12月25日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到账,房屋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25年12月25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2月25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2月25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2月25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2月25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2月25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2月25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2月25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2月25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2月25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2月2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