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屋拆迁产权纠纷,投诉了5年的违建一直未拆,厦门市民质疑城管局惰性执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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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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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厦门房屋拆迁产权纠纷,投诉了5年的违建一直未拆,厦门市民质疑城管局惰性执法、不作为

一、投诉了5年的违建一直未拆,厦门市民质疑城管局惰性执法、不作为

“楼上的住户私自搭建钢构,一下子将我家的阳光、通风都挡住了,我也给思明区城管局投诉了好多次,连法院都判定他们是违建,但执法局就是不执法,事情过去了5、6年时间了,他们的违建还存在。”近日,家住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19号的郭女士一提到此事就倍感无奈。

9月8日,郭女士联系到二三里资讯投诉,在2016年10月份左右,位于思明区虎园路19号的A201室、A301室,将自家阳台加宽、延长并占用本楼楼道采光通风井改成自家住房,导致她们家住一楼的房子采光、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楼上私自搭建致楼下住户进门必须开灯,5年间投诉20多次违建一直未被拆除

“他们在刚开始准备私自搭建这些房子的时候,我就向思明区城管局开元中队投诉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楼上的住户还是将房子搭建好了,这样让我家里从此开始变得‘暗无天日’,一进门就得开灯,不开灯的话黑的看不清,而且通风也被阻挡了,家里现在很难正常生活。”郭女士说。

从此开始,郭女士走上了投诉违建之路。她先后多次找过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开元中队、思明区效能办、信访办及厦门市信访局等部门,5年时间,他们先后投诉了20多次,但她家楼上的违建还是一直存在,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郭女士告诉二三里资讯,她在事情发生之初找到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开元中队,得到的答复是:违建肯定要拆,但要走程序。程序该如何走?走多久?郭女士表示,这一走就走到了2017年10月份。

根据郭女士提供的一份思明区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申请执行人,在2016年7月26日作出厦思城物管罚【2016】02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刘某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19号A201室东侧阳台扩建钢架、水泥板底和钢架顶结构的建筑物、面积6.88平方米。上述行为属违法建造。依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人作出决定如下:责令被执行人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35000元罚款。因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该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裁定,一、准于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7月26日作出的厦思城物管罚【2016】02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被执行人刘某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在厦州市惠明区龙园路19号A201室东侧阳台建的钢架水和钢来决结构建筑物:逾期未履行上行义务的,由中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维织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刘某承担。三、被执行人刘某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缴交罚款35000元:逾期未履行缴款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n\n\n 违建住户被告上法院后裁定强制执行,事过半年违建行为仍存在

对于楼上A301室存在违建的行为,郭女士也多次找过相关部门,但面临的问题和二楼的住户是一样的,违建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在2018年的时候,我找过他们城管局,他们有人告诉我说当时在法院起诉三楼违建一事时,将起诉主体搞错了,301室的户主已经死了,导致没办法执法,需要重新起诉现有健在的住户人员。”郭女士说,她也找过厦门市信访局,经过沟通,厦门市城管局指示思明区城管局重新立案,变更起诉主体。而这一等,又是好几年时间过去了。

到了2021年2月5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一份行政裁定书,再次确定了301室的非法建筑需要强制执行。

根据该裁定书显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作为申请执行人,将被执行人龚某、徐某告上了法庭。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在2020年3月6日作出厦思城管(2020)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认定2015年11月起,厦门市思明区东南侧阳台存在拆除阳台护栏并扩建一处钢架、水泥板底和钢架顶结构建筑物的情况,拆除阳台护栏面积为6.34平方米,扩建面积为8.31平方米。经调查,未能调查到违法行为人。另产权人徐某阁已死亡,继承人为其配偶龚某和其子徐某。上述行为属违法建造、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反了相关规定。思明区城管局依法决定:责令被执行人于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因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该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思明区城管局于2021年2月1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改正在厦门市思明区的违法建筑。

经法院裁定,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3月6日作出的厦思城管(2020)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二、被执行人龚某、徐某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在厦门市思明区东南侧阳台扩建的一处钢架、水泥板底和钢架顶结构建筑物,恢复阳台护栏。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的,由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市民质疑思明区城管局存在不作为、惰性执法

“既然法院对此事也做了审理,认定这两家确实是违建行为,也做出了让城管局强制执行的决定,但城管局却始终没有任何拆除违建的行为,这明显是城管局不作为,惰性执法。”郭女士气愤的说,在法院裁定后,她也多次请求城管局执法,但总是被推诿,导致法院判决已经过去半年之久,违建的行为却还一直存在。

9月9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联系了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该局投诉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此事显示的是(开元)中队还在跟踪,具体的情况需要和(开元)中队联系了解。

上午9时40分许,二三里资讯联系了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开元中队,该中队一工作人员称,如果有相关访问的话可联系区局综合科。

当天上午,二三里资讯电话联系了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该科室一人员在了解了此事后表示,具体情况她先和具体执法中队了解后再给与回复。

二、投诉违建城管迟迟不拆怎么办?

对于违建拒不整改的,城管执法可以根据上级要求下限期拆除通知书。

执法部门怠于执法的,也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一、综合执法给车辆贴条需要交吗

综合执法给车辆贴条需要交罚款。

不交的话车辆年审过不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把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

城管贴罚单,跟交警贴罚单是一个道理,都是需要处理。

而且不缴纳罚款都是有滞纳金的,所以碰到城管贴的罚单,都需要处理。

二、农村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拆除流程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

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

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三、楼下摆摊太吵怎么投诉

楼下摆摊太吵可以先去跟摊主沟通,如沟通无果即可向城管执法局投诉或者向警方报警来处理。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

(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扰民噪音分为两类:

1、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2、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6点就是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三、城管认定违建不拆除怎么投诉

1.向城管局内部的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虽然这两个部门是城管局的内设机构,但是能够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很好地协调、督促。

2.向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反映情况。

在反映的时候,必须要清晰,必须要实事求是。

3.打市长热线。

一般来说,市长热线是12345,这个热线就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而设立的。

4.向县市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投诉的事情符合基本事实,那么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监督、检查权要求城管局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城管部门不处理违建如何投诉

1,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

12319是电话投诉中心,电话打过来后,电脑系统会记录,并让投诉人留下电话和地址,资料汇总至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将给举报违建所在地的属地城管执法局处理。

同时,当地城管部门的信访科会给投诉人发回手机短信,告知对方已经办理这一投诉。

2,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的答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严格来说,当地城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可以在一到两天内调查是否有违法建筑,最慢3到4天。

·城管部门一般处理违反建设期45天的情况。

·但是,有必要向多个部门报告违法建筑的调查计划,并在拆迁前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

举报信怎么写好应明确写投诉信需要如实反映的情况:

投诉者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等;被投诉者的相关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投诉的事实和理由;具体的赔偿要求;与事实相关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各种票据、合同等。

写投诉信,居中写标题“投诉书”。

写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一定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而且不得有误。

确保投诉人信息无误之后,然后写被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也一定要确认无误才可以,否则你的投诉就是无效的。

写完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相关信息之后,就需要写投诉所要请求的事项了,事项必须真实的,是投诉人应该获得,比如拖欠的工资、工伤补偿等。

必须要说清楚的就是投诉的事由,事由必须是真实发生的,可以考证的,不可虚构,不然造成诽谤了哦,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最后就是投诉人签字之类的了,和一般的信件格式类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匿名举报信就不要署名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五、投诉违建城管迟迟不拆怎么办

对于违建拒不整改的,城管执法可以根据上级要求下限期拆除通知书。

执法部门怠于执法的,也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一、综合执法给车辆贴条需要交吗

综合执法给车辆贴条需要交罚款。

不交的话车辆年审过不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把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

城管贴罚单,跟交警贴罚单是一个道理,都是需要处理。

而且不缴纳罚款都是有滞纳金的,所以碰到城管贴的罚单,都需要处理。

二、农村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拆除流程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

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

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三、楼下摆摊太吵怎么投诉

楼下摆摊太吵可以先去跟摊主沟通,如沟通无果即可向城管执法局投诉或者向警方报警来处理。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

(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扰民噪音分为两类:

1、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2、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6点就是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六、综合执法拆违建不公怎样办

法律分析:

对于违建拒不整改的,城管执法可以根据上级要求下限期拆除通知书。

违建不违建要看具体的规定,若是都不符合规定,那其他家也是违建,若是符合就不是违建。

对于违建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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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厦门房屋拆迁产权纠纷,投诉违建城管迟迟不拆怎么办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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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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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25年12月26日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12月26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12月26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2月26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12月26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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