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是河北省某市A社区的居民,在本社区有宅基地一处并建设有住宅房屋。本社区原本是一座城中村,位于本区的核心区域区位条件优越,五年前撤村改居,才成立了现在的A社区居民委员会,街坊邻居们的村民身份也都转化成为了城市居民。
2022年,本居委会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但刘女士对于补偿标准尚存异议,一直未能与拆迁方达成一致意见。但随着时间推移,签约的邻居越来越多,原本一个大社区只剩下20余户没有搬离了,此时居委会向刘女士等户作出了告知书,称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民主表决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刘女士家宅基地已经被依法收回,要求刘女士尽快搬离。
面对如此情况,刘女士很着急,也没见到过任何征地公告手续,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光靠居委会的一纸收地通知,就能被收回了吗?带着这样的疑问,刘女士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席炎飞律师,并委托了律师进行维权。
拿到案件材料后,律师马上发现了拆迁方的破绽:
第一,由于本案已经由村改居,村委会已经不复存在, 现行法律框架下,居委会名没有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任何权限。居委会收地时引用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而《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可见居委会收回土地时引用的两条依据都,收地的主体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居一字之差导致的是能否收地的职权的根本性重大变化,居委会是并不具有收回土地的职权的。
第二,即便本社区是由村改居而来,居委会事务的决议程序也并不能想当然地仍然沿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2010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三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当时的草案中还规定有:“有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过程中,将乡镇改为街道,撤销村民委员会,建立居民委员会。实际情况是,不少撤村后改称居民委员会的,其居民仍从事农业生产,仍承包原有的土地,集体经济的性质与形态基本未变。对于这类过渡阶段的新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仍应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但在当年的2010年10月28日颁布实施的修订版本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删去了草案中的这一规定,此后的2018年修正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同样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从立法者的立法解释角度来讲,居委会再适用村委会的相关流程进行内部事务的表决,也并不合法。
第三,对于刘女士的宅基地房屋的处理,仍应回归到集体土地征收的轨道之上。拆迁方在宣传项目时提出的《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推进方案》第三条实施步骤规定,本市实施城中村改造仍应当遵循《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流程进行推进,涉案地块并未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在此情况下任何单位均不具有强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法》也在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现申请人在并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也不应强制收回宅基地乃至强制拆除上诉人的房屋,这样的操作路径不利于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
经过以上分析,刘女士这才安心下来,投入到维权的法律程序之中。在明律师提示,征收拆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多环节都有可能影响到最终的补偿结果,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的出招,应当积极应对,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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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