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队长进城了,进城落户农民遇拆迁能享受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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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农村拆迁队长进城了,进城落户农民遇拆迁能享受安置吗

一、进城落户农民遇拆迁能享受安置吗

进城落户农民在遇到拆迁时,能否享受安置待遇,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安置资格认定标准。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的详细分析:

一、拆迁安置的基本原则

拆迁安置通常遵循“拆除多少,安置多少”的原则,旨在保障被拆迁人因拆迁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得到相应的补偿。安置方式可能包括提供安置房、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二、进城落户农民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

户口与安置资格的关系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户口往往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当地的安置资格认定以户口为准,那么在计算安置人员时,户口在册的人员通常会被认定为有资格享受安置。

然而,户口迁出后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户口迁出发生在安置资格认定之前,且迁出后不再符合当地安置政策的要求,那么可能无法享受拆迁安置。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村村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对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进城落户农民,在拆迁时应当享受相应的安置补偿。

如果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仍保留有房屋,并持有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那么在拆迁时,他们有权基于房屋所有权要求获得合理的安置补偿。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至第二百一十四条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定,为拆迁安置中房屋产权的认定提供了法律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强调,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这体现了国家对被征收人居住权益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等其他补偿费用。这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进城落户农民在遇到拆迁时,是否能享受安置待遇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符合当地的安置政策且保留有房屋所有权,那么他们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二、居民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对象不只有户主,也有其他实际使用人。

拆迁安置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予以遵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我是再婚随迁儿子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在拆迁范围内享有分配权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分配人员系配偶关系(再婚需满3年)且长期居住本地的,提供户籍地镇/街道办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可进行特殊安置。

若投靠的配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则不予安置。

安置补偿标准以具体项目拆迁公告的补偿标准为依据。

拆迁补助标准:拆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是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一般不能。

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你的产权房。

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您好,我是外嫁女,户口一直在娘家,能享受拆迁补贴待遇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主张征收补偿款,如果没有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事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

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受托律师应提示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您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女方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你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女方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安置能否享受?农村户口的城镇居民需了解

城镇户口长期在农村居住的人,如果拥有合法产权或承租房屋,拆迁时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

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需支付搬迁费或提供临时安置费。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是被征地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股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法律分析

一、城镇户口但是一直生活在村里,拆迁能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城镇户口的人长期在农村居住的,如果有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或者是承租房屋的,拆迁时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城镇户口长期在农村居住的人提供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

拆迁时,如果城镇户口的人拥有合法产权或承租房屋,他们有权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或其他相关集体经济组织。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吗

一、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吗1、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

农村拆迁的赔偿有的人口进行补偿的,有的是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补偿的。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流程是什么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

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五、城镇户口但在村里生活,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对象不只有户主,也有其他实际使用人。

拆迁安置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予以遵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我是再婚随迁儿子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在拆迁范围内享有分配权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分配人员系配偶关系(再婚需满3年)且长期居住本地的,提供户籍地镇/街道办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可进行特殊安置。

若投靠的配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则不予安置。

安置补偿标准以具体项目拆迁公告的补偿标准为依据。

拆迁补助标准:拆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是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一般不能。

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你的产权房。

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您好,我是外嫁女,户口一直在娘家,能享受拆迁补贴待遇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主张征收补偿款,如果没有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事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

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受托律师应提示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您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女方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你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吗?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女方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拆迁前户口迁入能享受安置吗

法律分析: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

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

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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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队长进城了,城镇户口但在村里生活,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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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队长进城了,进城落户农民遇拆迁能享受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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