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文件不存在!法院作出判决!

咨询
李凤吉律师

李凤吉律师

专业律师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房地产领域纠纷

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文件不存在!法院作出判决!

一、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文件不存在!法院作出判决!

一、事实概要

本案系原告范某不服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2021年,原告范某通过EMS快递向被告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七项:要求公开所购买的石家庄市某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前置文件、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及外审合格单、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等内容。被告于2021年8月10日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对原告范某所申请的信息告知不存在。原告认为,被告对所申请的信息公开答复不存在的行为,不符合事实,违反法律规定,故诉至法院。

二、律师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制度安排,行政机关一方面应主动公开,另一方面应积极回应公众的“依申请公开”,不能动辄以不存在或者保密等理由加以拒绝。本案中,当事人范某提交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作出了文件不存在的答复。当事人认为该材料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应尽到充分合理地查找、检索义务,不能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提供政府信息。如果被告仅以当事人的描述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进而简单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亦属未能尽到检索义务。因此,面对被告作出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当事人范某便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赵国兵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答复,并重新作出答复。最终法院采纳赵国兵律师意见,判决确认撤销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三、原告诉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于2021年8月10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四、案件还原

经审理查明,原告范某2021年7月15日向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七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求公开:“涉及座落于某地项目的: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前置文件; 2、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及外审合格单; 3、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 4、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 5、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6、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意见; 7、竣工测绘报告。”要求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邮寄”提供“纸制”答复。2021年7月19日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原告范某的上述申请。同日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原告范某所申请公开事项作出《信息公开传递卡》,分项要求相关部门依据《公开条例》认真答复。经查询,相关部门给予了回复。

2021年8月10日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内容如下:“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前置文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存档项目名称为L,复印件附后)。前置文件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及外审合格单。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存档项目名称为L,复印件附后)。外审合格单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存档项目名称为L,复印件附后)。招投标备案文件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存档项目名称为L,复印件附后)。招投标备案文件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北、谈固西街东(J广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意见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存档项目名称为L,复印件附后)。经审查您申请公开涉及坐落于某地项目的竣工测绘 报告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2021年8月10日向原告范某邮寄送达上述答复意见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五、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是已经存在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在行政机关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查找和检索义务后,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时应当予以告知。本案中,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原告范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照其部门的职责划分,将原告范某申请事项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经检索,对存在的政府信息和未查询到的政府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分情况作出了回复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和材料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四)项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方式、途径和时间;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对原告范某所申请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意见”信息予以公开,“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文件、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的外审合格单、施工的招投标备案文件、监理的招投标备案文件、建设资金到位证明、竣工测绘报告”信息告知不存在。现原告范某主张被告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招投标备案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从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查询涉及某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档案已经按照规定销毁,因此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该信息不存,已经履行了相应信息查询检索义务。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该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即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证明文件材料。原告范某申请公开的“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及外审合格单,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文件,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意见”信息属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性文件。原告范某所申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前置文件”的相关信息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因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已于2013年6月24日由原建设局(现为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所以,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某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制作机关,同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前置性文件材料的保存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虽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院提交了检索未查到“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外审合格单、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据,但该证据不能表明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尽到了检索的义务,因此,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告知原告范某其所申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外审合格单”不存在,缺乏依据。

综上,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备案文件、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备案文件、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意见、竣工测绘报告”信息,已经履行公开或者告知不存在的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对此本院予以支持。对于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性文件的“建设工程全套施工图外审合格单、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信息,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尽到检索义务,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针对该项申请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二、责令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ctype":2,"value":"95eef01f3a292df5004d3c8eae315c6035a873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5eef01f3a292df5004d3c8eae315c6035a873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d009b3de9c82d1583d0cc92a920a19d8bd3e42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09b3de9c82d1583d0cc92a920a19d8bd3e42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960a304e251f95cad07c022ddb177f3e660952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60a304e251f95cad07c022ddb177f3e660952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c2cec3fdfc039245c03c71949594a4c27c1e25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2cec3fdfc039245c03c71949594a4c27c1e25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38dbb6fd5266d0162f900eb3852bd40734fa35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8dbb6fd5266d0162f900eb3852bd40734fa35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83025aafa40f4bfbc0590ecf114f78f0f63618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3025aafa40f4bfbc0590ecf114f78f0f63618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1f178a82b9014a90bbb7d626bb773912b21bee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f178a82b9014a90bbb7d626bb773912b21bee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b21bb051f819861863ce7f1f58ed2e738ad4e6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21bb051f819861863ce7f1f58ed2e738ad4e6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1c950a7b02087bf46665c772e0d3572c10dfcf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c950a7b02087bf46665c772e0d3572c10dfcf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908fa0ec08fa513d5c23fc452f6d55fbb3fbd9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08fa0ec08fa513d5c23fc452f6d55fbb3fbd9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472309f790529822f5baa958c5ca7bcb0b46d4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72309f790529822f5baa958c5ca7bcb0b46d4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ctype":2,"value":"6a600c338744ebf88ef8f4a4cbf9d72a6159a7a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a600c338744ebf88ef8f4a4cbf9d72a6159a7a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二、开庭实录: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却未依法答复 1-3

法院公告是法院向社会公众公布法律文书的告示性司法文书,广泛应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中。

根据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时,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后,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并要在案卷中记录原因和经过。

法律分析

一、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

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

是法院就某些诉讼活动或者特定人和事,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张贴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二、《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拓展延伸

法院发布关于该问题的重要通知

根据最新的法院公告,我们重要通知您关于该问题的相关信息。

法院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定。

根据法院的裁定,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个问题涉及到重要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请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和指示,并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该问题的关注,并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结语

根据最新的法院公告,我们重要通知您关于该问题的相关信息。

法院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定。

根据法院的裁定,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个问题涉及到重要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请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和指示,并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该问题的关注,并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

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三、正确对待法院的通知!

正确对待法院的通知!

四、开庭实录: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却未依法答复 3-3

开庭实录:

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却未依法答复 3-3

五、法院关于这个问题的公告

法院公告是法院向社会公众公布法律文书的告示性司法文书,广泛应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中。

根据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时,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后,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并要在案卷中记录原因和经过。

法律分析

一、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

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

是法院就某些诉讼活动或者特定人和事,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张贴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二、《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拓展延伸

法院发布关于该问题的重要通知

根据最新的法院公告,我们重要通知您关于该问题的相关信息。

法院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定。

根据法院的裁定,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个问题涉及到重要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请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和指示,并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该问题的关注,并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结语

根据最新的法院公告,我们重要通知您关于该问题的相关信息。

法院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定。

根据法院的裁定,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个问题涉及到重要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请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和指示,并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该问题的关注,并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

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六、开庭实录: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却未依法答复 2-3

开庭实录:

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却未依法答复 1-3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官网

2、2020虹口区拆迁

3、虹口区拆迁

4、虹口区拆迁咨询电话

5、上海虹口区拆迁电话

6、虹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7、虹口区拆迁规划

8、虹口区拆迁办公室地址

9、上海市虹口区拆迁

10、虹口区最新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文件不存在!法院作出判决!”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法院关于这个问题的公告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虹口拆迁信息公示网查询,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文件不存在!法院作出判决!/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虹口市中心房屋动拆迁补偿标准,虹口区房产交易中心营业时间

26年01月06日
虹口拆迁补偿政策,虹二小区拆除重建最新政策

26年01月06日
江湾街道拆迁规划,2023年虹口可能动迁的地方

26年01月06日
虹口区这个地方要拆迁了,虹口最近几年有哪些地方要进行拆迁?

26年01月06日
虹口欧阳拆迁规划,从国企法务到律师,我经历了什么?

26年01月06日
虹口居民房屋动拆迁服务中心,黄浦区40街坊明年会动迁吗

26年01月06日
拆迁补偿上海虹口,孙子继承爷爷的房子要交税吗

26年01月06日
虹口拆迁房子,继承下来的房子大于个人居住面积需要付超过个人面积的房产税吗,上海虹口拆迁办

26年01月06日
虹口私房拆迁补偿费用,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26年01月06日
上海虹口腾退,公租房一般不会强制清退

26年01月06日
拆迁房的备案在哪里查询,怎样查询安置房的备案信息

26年01月06日
房子拆迁明细怎么查,自家的拆迁补偿信息哪里查询

26年01月06日
拆迁政策文件 信息公开,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6年01月06日
哪里可以查得到拆迁政策,哪里可以看征地拆迁信息

26年01月06日
在哪个部门查拆迁政策,自家的拆迁补偿信息哪里查询

26年01月06日
如何查房子拆迁补偿情况,自家的拆迁补偿信息哪里查询

26年01月06日
怎么查本地拆迁政策信息,怎么可以查询到拆迁信息

26年01月06日
店铺拆迁怎么查房子信息,如何查询当地拆迁信息

26年01月06日
拆迁赔偿哪里查到信息,自家的拆迁补偿信息哪里查询

26年01月06日
拆迁房怎么查信息公示的,网上看房产继承过户公示信息怎么操作

26年01月0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