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对行政征收有较深的理解,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发现了吗?好多地方盖房子越来越难了,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政府不想让咱们老百姓盖房子了?最近,我们好几个律师都遇到了类似的咨询,很多朋友很头疼,农村到底能不能盖房子啊?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01
律师解读
首先,这个消息是假的!国家并不禁止咱们盖房子!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咱们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相应的建房也是情理之中,国家绝不是禁止咱们建房!其次,才是重点,国家也不允许随便建房!涉及以下6种房屋,绝对不能建!1、未经审批程序私自建房如果咱们想要进行翻建,是需要经过申请、村组审查公示、乡镇府审批等程序的。如果未经审批,直接就建房,不符合规划程序,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2、城市子女翻建房屋如果父母的房子已经旧了,父母去世后,咱们城市的子女是有权继承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是却没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个时候就不能再翻建了。3、涉及基本农田建房基本农田是国家耕地的保障,如果用于非农建设,是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审批的,否则将是违法的建筑。4、一户多宅一户多宅并不意味着违法,但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下,却无法再申请新建住房,只有完成分户,满足一户一宅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申请。5、城市户口在本村建房城里人是绝对不能购买农村住房的,严格禁止为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总之,没有农村户口买农村住宅是绝对不合法的。6、住宅建设在保护区绿色发展是新时代下的发展趋势,我们国家有各种生态保护区,如果咱们的住宅私自建立在保护区内,也是不合法的。
史律师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一、自家宅基地盖房为啥不让盖1、在自家宅基地盖房不被批准的,通常情况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国家政策中明确表明,在农村建房必须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绝对不能一户多宅的政策来实行,审批宅基地的时候会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来决定宅基地的面积,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确立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住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与之相关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加盖房可以继承吗加盖的房屋如果是未经批准的,是属于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加盖的房屋是属于合法取得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为什么国家不让农村建房:1、害怕农民超占宅基地进行扩建2、私自乱建危险系数高,房屋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3、宅基地使用者的户口审查4、避免宅基地使用的时候产生纠纷国家为什么要限制农村建房:1、针对农村建房,国家有发布相关的政策规定,通过政策来限制农村建房活动,能让农村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且还能有效节约土地资源,村民能得到公平的对待等。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人口比较多,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农村的土地都用来建房了,那用什么土地来种庄稼呢?从节约土地资源以及保护农业用地上来考虑,国家限制农村建房是有必要的。
2、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里,国家不仅重视城市的发展,对农村的发展也非常的关注,不少农村都开展了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通过集中化的房屋建设,提高房屋的利用率,这不仅让农村有了新的面貌,而且每一位村民都能被公平对待,也避免了矛盾的发生。
这样一来,可以让农村更加和谐地发展,打造城镇化农村。
3、国家限制农村建房还能很好地保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国家限制城里人去农村建房,避免农村真正有需要建房的村民,因为没有宅基地而无法建房等。
当然,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就是安全方面的考虑,通过限制农村建房来让农村建造更加牢靠的房子,这样居住也会更加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农民盖房子之前必须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审批,审批通过才能盖房子
不允许使用耕地来建房,一方面是这种土地的性质不同,和普通的地是不一样的, 另一方面就是安全问题了,这种地因为常年耕种庄稼,地下面一般都会有植物根系,是不稳定的,往往会导致建筑的根基不稳定,是不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的相关规定:
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一般须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自家宅基地盖房为啥不让盖1、在自家宅基地盖房不被批准的,通常情况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国家政策中明确表明,在农村建房必须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绝对不能一户多宅的政策来实行,审批宅基地的时候会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来决定宅基地的面积,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确立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住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与之相关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加盖房可以继承吗加盖的房屋如果是未经批准的,是属于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加盖的房屋是属于合法取得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农村没有房子住且不被允许建房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租房:
在农村地区租房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可以找当地的房屋中介或者个人出租房屋;
2、村民合作建房:
可以尝试与其他村民合作共同建房,成本可以分摊,也能提高建房的效率;
3、申请低保或者廉租房:
根据当地政策,可以通过申请低保或者廉租房来获得住房补贴或者优惠的房屋租金;
4、搬迁安置:
如果所在的地区存在搬迁安置的政策,可以考虑申请搬迁以获得更好的住房条件。
农村不允许随意建房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土地资源保护:
农村土地资源相对有限,为了防止乱建乱占、滥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等农业资源,政府会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来控制土地利用;
2、安全问题:
在没有合理规划和施工标准的情况下,盲目建房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在地质条件不稳定的地区建造房屋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或房屋倒塌等问题;
3、生态环境保护:
农村地区自然环境相对较好,若盲目建房会破坏生态平衡,加剧环境污染,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先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合法的解决住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建立健全宅基地入市机制,支持农村居民自建自住。
1、哈密市农村拆迁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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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密市农村拆迁,啥?都在传农村不让自己盖房子啦?究竟怎么回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哈密市农村拆迁,自家宅基地盖房为啥不让盖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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