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房屋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不料协议书竟因签订时系空白协议而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那么在此情形下,征收方的拆除房屋行为还能合法得了吗?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陈娇娇、闫会东律师在江苏省L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区住建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遭确认无效,但却坚称自己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那么,被征收房屋到底是被谁拆除的呢?法院又会给出怎样的裁判呢?
委托人谢女士在江苏省L市某区一栋单元楼房拥有一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
2021年8月,区政府作出45号《原xx厂宿舍区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明确区住建局为房屋征收部门,街道办和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征收实施单位。谢女士的涉案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然而本案接下来的发展却有些不同寻常。2021年11月,区住建局作为甲方与委托人谢女士签订“xx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似乎就补偿安置事宜已达成了一致。
直至2023年4月,区住建局向谢女士送达签章完毕的协议书时,谢女士才发现该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信息点在其当年签字时为空白,其对如今手上的协议内容完全不认可。
2024年2月,委托人谢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协议书无效。2024年3月,涉案房屋所处的整栋楼房被强制拆除,谢女士当时并未在场。
2024年10月,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区住建局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最终于2025年2月被市中院的终审判决驳回。
补偿安置协议已被确认无效,此时法律会如何评价当初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呢?2025年1月,委托人谢女士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陈娇娇、闫会东律师指导下,向江苏省L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庭审中,被告区住建局虽派出副局长出庭应诉,却显然无力对本案的特殊情形进行答辩。其只能自顾自地强调自己并未参与涉案房屋的拆除,也没有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拆除。区住建局也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
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陈娇娇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已经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强制拆除房屋等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本案中,区政府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明确被告区住建局系该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此时被告区住建局应当承担其免责的举证责任,即应当提供证明其是否对涉案房屋实施拆除或者由谁实施拆除的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被依法推定为强制拆除主体。
在补偿安置协议书已被确认无效的情形下,区住建局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即实施的涉案强制拆除行为明显违法。
案件结果
2025年6月25日,江苏省L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5)苏0707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区住建局强制拆除原告谢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有力维护。

在明提示
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陈娇娇、闫会东律师通过本案要提示大家的是,内容不明确、具体的空白协议万不可签,拿不准时一定要先行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避免落入本案中征收方设下的圈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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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