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厂房在两年前被违法强制拆除,当时的机器设备仍堆放在高铁线路下方尚未挪走。乡政府不去积极履行国家赔偿职责,反而作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先将设备挪走。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铁路沿线的安全管理事务中乡镇街道能够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其能否作出这样的带有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决定呢?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徐会元律师将在复议审理中给出答案……
委托人许先生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在安徽省H市某县某社区(村)组建有厂房一处。2021年2月,县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案片区被纳入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
此后许先生未能就补偿安置与征收方达成一致。2023年7月,涉案厂房被乡政府强制拆除。公司诉至县法院,法院判决确认乡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公司也未将厂房被拆除后遗留在现场的机械设备移走。
2025年4月,乡政府作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4小时内清除堆放在高铁线路下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障碍物,恢复场地原状,逾期未改正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明明在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后该由乡政府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对许先生公司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怎么赔偿决定未等到,等来的却是让我们挪走机械设备,甚至还要罚我们的处罚告知呢?
不服气的许先生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徐会元律师指导下,于2025年5月向安徽省x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乡政府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那么,本案中乡政府能否“积极作为”替代当地铁路监管机构对铁路沿线的堆放行为予以查处呢?复议机关将会作何裁决呢?

本案于2025年5月受理后启动审查,复议机关听取了许先生的意见并根据调查需要依法延期审理。
被申请人乡政府书面答复称其系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协助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具备作出涉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法定职权。
根据现场勘查及照片取证可证实,申请人许先生及其公司存在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堆放物品的行为,且该堆放行为未得到铁路运输企业的同意,可能对线路安全构成重大隐患。
被申请人及时作出涉案《通知书》旨在排除这一安全隐患,铁路运输企业也已发函请求协助,涉案《通知书》不应被撤销。
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徐会元律师在复议审查中指出,被申请人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明显存在片面性,对自身未完整履行“协助”义务的事实视而不见。
2022年10月施行的《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
该立法已明确乡政府有责任协调路地关系,避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情形存在。本案中,乡政府在征收项目中的强制拆除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其未积极落实国家赔偿责任,才导致申请人不愿将原厂房剩余设备清理。
乡政府本应积极与申请人就赔偿事宜展开协商或者及时作出赔偿决定,从而落实其护路联防责任,但却以“协助管理”的名义作出涉案《通知书》,明确拟对申请人的堆放机械设备事实予以查处。
这一《通知书》的作出明显缺乏职权依据,超出了法定的“协助管理”的范畴。且《通知书》未保障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程序违法。
2025年7月30日,安徽省H市xx县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x行复决字〔2025〕2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被申请人乡政府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本案无疑对涉铁路安全的类似案件中当事人救济权利具有一定指导借鉴价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法拆除厂房后不给赔偿还让挪走设备?责令停止通知被撤销!”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