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法官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坚决下判决,而是选择了“打太极拳”劝原告撤诉!碰上这样的事咱老百姓的诉求是不是就快凉凉了?还真未必。
日前,人民法院报就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施展当地擅长的“太极绝活”定分止争进行了报道,该报道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转载。
在当地一起棚户区改造项目引发的安置房交付争议中,法官主持协商取得了多赢效果,促成了被拆迁村民补偿安置权益的落地,具有违约惩罚性的双倍过渡安置费一个子儿不少地落入了村民的口袋。这一得到宣传的“典型案例”无疑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
【基本案情:未打赢官司也能解决补偿安置诉求?】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温县某村的孔某等上百户村民于2018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与街道办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街道办应在3年内交付安置房,逾期则要按每平米3元/月标准的两倍给予额外的补偿。
然而眼瞧着交房期限早过了1年半,孔某等被拆迁村民却迟迟见不到安置房的影子。2022年底,交涉未果的孔某等10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民告官”能为自己的安置补偿利益讨回公道。
温县法院承办该案的王法官经查阅涉案证据材料意识到,安置房逾期交付的因素复杂,简单作出判决无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于是王法官施展了“太极功夫”,主动联系村民、街道办和开发商坐下来协商,向各方释法明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拆迁村民与街道办、开发商达成了新的三方协议,村民们同意撤诉,而法院则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施工建设。不到1年的工夫,安置房便得以顺利交付,村民们也如约拿到了双倍的过渡安置费。
【律师解析:定分止争不单单靠法条和裁判】
应当说,本案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原告要求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即适用该条款的规定,“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是街道办事处跑不掉的法律责任。但在实际审理中,王法官却并未机械适用法律去迳行裁判,而是积极组织了协商调解,专注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和补偿安置利益的实际兑现。
无疑,王法官的这一处理方式让原告村民失去了近在眼前的“打赢官司”的机会,但却助力纠纷得到了最高效的解决。该案得到最高法的宣传也再次告诉我们,“重实体”是当下司法审判领域的倾向,实质性解决问题要比“程序博弈”更具价值也更受推崇。
在明提示
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此有清醒且理性的认知,在案件办理中不钻牛角尖,不执迷于打赢官司告赢行政机关,而要将重点牢牢放在协商调解补偿/赔偿纠纷上,配合法官做好协商谈判工作,不轻易拒绝或者几句话让谈判破裂,更不能有“等着法院判”的消极态度。
须知,调解你不珍惜,真下判决你未必能赢。当然,撤诉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谨慎,要在专业征拆律师的指导下去决策,而不可盲目听信任何一方的建议。总体的原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纠纷未得到解决我们就不同意撤诉,这样才能让法律的压力始终存在,促成被告拿出诚意来解决我们的补偿安置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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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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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