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主任受邀出席第五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研讨会 聚焦社会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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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主任受邀出席第五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研讨会 聚焦社会新质生产力,杨在明律师简介


新质生产力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法治作为生产力改革的“护航者”和“建筑师”,既要确保改革举措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又要为新兴生产力的成长营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值此背景下,11月30日,第五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研讨会在广州正式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教育部-华南师大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共同筹办,近百名高校专家学者及法律行业资深从业者共同参与。

【会议现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律师王威受邀出席本次研讨会。主任杨在明主持了“新质生产力与行政法治保障”主题环节,并在会上发表了深度观点。





【杨在明主任】
在该主题环节,多名与会专家分别探讨了“技术发展与第三方行政法定义务的法释义构造”“低空飞行活动监管的法治化路径”“敏捷治理的规范意涵与法律回应”“政府收集个人信息的三重法治逻辑”及“人工智能时代下私营算力平台监管的正当性与模式选择”等多个议题。
杨在明认为,科技创新在新质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是新质生产力增长的核心引擎。而新质生产力本质是新时代下社会对先进生产力的创新性发展,并拥有更为复杂丰富的内涵。它既是与新生产关系相互作用力平衡的结果,也是新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更加适配的结果,其对社会整体产生的革命性推动,将有可能颠覆一系列传统的社会理念和规则。例如在算力平台监管方面,平台算力起到的作用俨然形同一定限度内的国家权力,甚至可能比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权力影响更大、更深远;面对商业平台带来的广泛变化,行业人士也应在控制性和有限保障性的规制模式之外,以更开放性的思维来思考解决之道。
研讨会上,作为行政法领域实务界的受邀代表之一,杨在明还从律师实践的角度讲述了个人思考。“在明律所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经营单位,面对艰难的市场环境,如果不去进行产业升级改造,不去考虑发展第二盈利曲线,可能将会面临大的危机”,杨在明分析说,“近两年来,我国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正是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承载,如深圳交易所等数据交易中心甚至有了通过数字资产来进行贷款的先例。相比较其他的法律领域,行政法拥有更贴近国家战略的领域特质和优势。在这样的环境大背景下,行政法业务将成为‘蓝海中的蓝海’。”

在明律所主办律师王威也就“教育立法前沿问题研究”进行了讨论。他认为,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非常深远,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亟待解决的伦理、道德及安全问题。如人工智能对教育行业的影响已然彰显,但配套的法律供给仍处于滞后状态,在教育方面,教育的公平性、平等性均面临挑战,教育服务是否会在新技术的加持下,进一步趋向“商品化”及“价高者质优”的模式,考验着广大法律界人士。





【王威律师】

治大国如烹小鲜,深化改革仍在加速持续进行中。在新质生产力的驱动下,未来行政法领域的内涵还将被重新丰富,以在明律所为代表的行业大所也将矢志不渝,为行政法治建设勾勒出更加美丽宏大的图景。

【杨在明为前排右一,王威为二排左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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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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