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案件覆盖北京、山西、陕西、山东、云南、四川、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实务经验丰富。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关于魏某是否履行出资义务问题,首先,魏某公示的出资方式为货币,但其主张履行出资的方式为知识产权,两者并不一致;其次,魏某主张以知识产权出资的时间为12月10日,正处在本案诉讼中,具有不当对抗原告请求的动机和逃避货币出资义务的故意;最后,魏某虽提供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验资报告》,但上述证据均系其单方委托相应机构出具,不足以证明知识产权出资时的价值,魏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追加魏某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是公司章程必要记载事项,对外具有公示作用。公司成立后,股东对于出资方式的变更虽然具有自主性,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出资方式。但是,基于公司章程的对外公示效力,出资方式的变更也会影响到债权人期待利益的实现。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公司是否已无法清偿债务。根据《九民纪要》相关规定,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关于出资的期限利益将被剥夺,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加速到期。此时,公司股东负有按公示的出资方式履行出资的义务,若公示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则不能改变出资方式为非货币出资,否则会降低财产的流动性和公司的偿债能力。关于公司是否已无法清偿债务的判断标准,实践中一般以相关执行案件被终结本次程序为认定标准。

二是审查股东是否具有逃避货币出资义务的故意。通常情况下,股东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变更出资方式,将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尤其是变更为知识产权出资,原则上应认定具有逃避货币出资义务的故意,构成股东权利滥用。本案中,魏某在诉讼中将货币出资变更为知识产权出资,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逃废债务的恶意,属于故意逃避货币出资义务典型情形。
法条链接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能否变更货币出资为知识产权出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