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公开但不公开,农民能咋办

咨询
聂荣律师

聂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公开但不公开,农民能咋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

引言

2025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从“村委会”代管的法律状态下彻底剥离出来,成为了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


而在这一历史性时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打理的涉及集体资产的事务能否及时、全面予以公开,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无疑是大家所关心的。那么,新法对“组务公开”有何规定呢?日前中办、国办发布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中又对此有着怎样的细化举措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梳理这一问题。


图片



在明律师解析

01

【要点一:组织事务应当依法公开,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Law

图片

应当说,当下全新的“组务公开”和此前的“村务公开”有许多相似之处,甚至于可以认为它就是脱胎于现有的村务公开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4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将财务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


该条规定看似较为简略,但究其内容而言与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十分相似。二者均确立公开为原则,且明确了相应事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那么倘若村集体未能依法公开相应事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该如何救济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此并无直接的规定,此时我们可以参照尚未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来实施救济——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政府或者县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该条规定又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61条的乡镇街道“责令限期改正”新规存在相似性,都指向镇街一级可作为村民或者成员的权利救济渠道。


总之,查个账是法律赋予村民或者成员的权利,大家在有需要时完全不必“客气”或者“不好意思”,而是要直截了当地向村集体理事会的成员们提出,要求其尽快安排查阅和复制。



02

【要点二:中办、国办基层干部“不准”新规中有加强版监管措施】

Law

图片

除去前述法条所赋予的法定救济措施,政策法规更对完整的“组务公开”有着加强版的保驾护航。日前由中办、国办发布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第12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不准“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毁坏财务会计资料”“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干扰信息公开,或者进行虚假公开”以及“其他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行为”。


新规用措辞强烈的“不准欺上瞒下、逃避监督”的表述来规制村务/组务公开中长期滋生的乱象,下药不可谓不精准和猛烈。


同时,新规还再度强调了堪称经典的“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一级的所有“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规定》第16条还指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准确详实,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也就是说,凡是涉及“钱”和“利益”的事情,都需要毫无保留地予以公开。且公开方式不拘泥于张贴公示这一种传统模式,而是要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等新媒体渠道保障在外务工、求学等成员的知情权。


新规此外还强调,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当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



图片


在明提示

综上可知,现行法律、新施行法律和刚刚出台的政策文件如同一张立体的巨网,给了“公开”以全方位无死角的支持和保障。在明律师也要再次提示广大农民朋友,遇事不公开的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向乡镇一级反映为基础组织有效的监督,确保咱看到和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账目、合同等材料,保证咱下一步的权利救济和监督有的放矢。

#国家是否有规定村集体经济要公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不被认定怎么办

#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公示时要逐一列明

#村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属什么行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申请知识产权

#村集体经济公开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全文解读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全文

#202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全文下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全文免费下载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公开但不公开,农民能咋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公开但不公开,农民能咋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开发利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及解读

26年01月07日
农村集体土地组织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及解读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最新

26年01月07日
集体企业腾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之前的旧法有哪些

26年01月07日
农村集体土地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最新

26年01月07日
新农村建设集体土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最新

26年01月07日
天元区农村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新旧对比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的最基本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最新

26年01月07日
开封市集体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18条解读

26年01月07日
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性质,村改居 但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没改变 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6年01月07日
许昌市集体征收,因其他原因 户口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迁出进城落户 但长期在被,许昌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6年01月07日
农转非集体土地认定,征地农转非人员 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于农转非村土地性质

26年01月07日
台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吗,台山土地规划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减免政策有哪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26年01月07日
免费占用村集体土地政策,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6年01月07日
拆迁小区管理现状,拆迁村全部搬迁至安置小区如何发展集体经济

26年01月07日
农村拆迁空房子,空挂在农村的城市户口 没有房子 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1月07日
长期在村集体土地居住,外来本村以落户并在本村有合法住宅长期居住的 能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26年01月07日
村集体经济房屋租赁,村集体经济有房产出租收入 需交哪些税及政策依据,村委会集体房屋租赁程序

26年01月07日
大亚湾集体土地,政府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吗,大亚湾土地出让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