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权人搬离房屋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有些地方项目运行过程中,常以房屋腾退的方式达到拆迁的目的。
与征收不同,腾退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义、要求。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拟将针对国有土地上公房和私房的腾退写入其中,不过这一条例尚未公布施行。
在实践中的一些项目里,腾退主体往往是以某开发商,某城建公司等具有开发建造资格的企业为主,乡镇政府、村委会为辅。企业和村民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协调下,自愿达成腾退补偿安置协议,村民自愿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企业,同时得到相应的补偿。
然而,在很多腾退项目的实行过程中,若企业与村民协商未果或者双方无法及时完成签约,村委会则会为了推进腾退项目进度,作出所谓的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决议,要求农户腾空房屋,交回宅基地。
面对这样的情形,很多农户便心里打鼓: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这样的决议,是不是就是合法的了?自己是不是就应该腾退房屋,交回宅基地,任凭他们拆除房屋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村委会的这种决议涉嫌违法无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的内容限于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还需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腾退”是与村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息息相关的,村民会议显然无权决定被腾退人的补偿利益,更不能强制收回被腾退人的宅基地。
那么,如果收到了村委会收回宅基地的通知,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因此,面对村委会不合法的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我们完全可以要求上一级政府履行监督职责,责令村委会改正不当决议。
在明律师针对腾退案件的办理,主要是以谈为主,法律程序为辅。通过谈判来试探对方的底线,找出解决方案,推动相关法律程序则是为了威慑拆迁人,使之谨慎强拆,以打促“谈”。
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目前关于腾退的法律程序是缺失的。在许多腾退方案中,法律适用部分常常这样描述:参考某某某拆迁管理办法,或者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但行为主体却并非是行政机关,而是普通企业。
即便参照尚未公布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规定,腾退部分的程序仍存模糊之处,只是明确了在腾退不成的情况下将衔接强制征收,转入到590号令规定的程序中。
个案中,由于腾退双方在信息、认知能力上的不对等,被腾退人一方极易被村委会联合开发商“忽悠”,从而在补偿安置的关键问题上吃亏上当。腾退补偿安置协议即便签订了,被腾退人也未必真正满意其补偿结果。
如前所述,在办理腾退案件时,被腾退人往往无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这样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适用其他程序进行权利救济。
在明律师通过总结多年办理腾退案件的经验,制定了一套完备的权利救济方案,从质疑腾退方案的合法性入手,通过申请村务公开、补偿补助内容公开等程序,找到腾退行为的违法点,进而向权力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权利救济的目的。
当然,在腾退项目中,经常出现未经合法程序村委会自行强拆村民房屋的违法情形。在明律师提醒:若有此情况,村民有权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报案,公安机关应当调查村委会是否有合法强拆手续,如果没有,那么就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