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众所周知,房屋被征收往往都是成片区性的,最少也是一栋楼宇。但是下文讲述的一个真实且特别的案例就是一栋楼只有一个单元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这种情况下,不仅涉及到被征收人重大的财产权益,还可能对整栋楼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害,甚至对同楼其他未被征收的房屋造成不可预见的潜在威胁,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
【案情概况】:
委托人等6户的房屋位于陕西省H县。2017年6月1日,拆迁方对6名委托人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对H县沮河沿岸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委托人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但是委托人所在的整栋楼只有委托人居住的一个单元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所以委托人认为他们的房屋被拆除后,会影响整栋楼的结构,对其他的几个单元房屋的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而且委托人居住的房屋距离沮河较远,不属于沮河沿岸,不应被征收,故找到袁曼曼律师帮助其维权。
【判决结果】:1、确认被告H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H县人民政府承担。
【案件分析】:
通过了解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后,袁曼曼律师认为本案的制胜点主要在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问题。袁曼曼律师认为只拆除一个单位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单元的房屋结构及安全性,且一个单元不拆除不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推进。故袁曼曼律师在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后,发现《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求意见稿及《房屋征收决定》出现了户数不一致的情形,体现出征收的随意性,这也恰恰是一种契机,因为征收范围不是确定的,委托人的房屋完全可以做到不进行征收。针对这一点,袁曼曼律师在法庭上充分进行了陈述和辩论。
另外袁曼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的规定,抓住了该项目征收资金没有全部到位这个关键因素,最终,法院认为沮河沿岸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投资10.59亿元,2017年7月19日资金到账2.9亿元,即本次征收补偿费用晚于作出征收决定之日到账,且未足额到账,程序违法,判决H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因此,在生效判决作出后,征收部门停止了对委托人房屋的征收行为,委托人的房屋得以保留,此案件最终也有了一个较理想的结果,几名委托人也十分感谢袁曼曼律师帮助其保住了房屋。
【律师点拨】:
以上这种一栋楼只征收一个单元的案例在征收中不是很常见,但是对被征收人和同楼内未被征收的其他住户都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因为如果一栋楼的一个单元的房屋被拆除后,可能会影响该楼的整体结构,对整栋楼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害,很可能导致其他房屋长期危险房屋,给居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性要求,另一方面看其做出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情况,除积极与征收部门协商外,还应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维护自己及其邻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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