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撂荒两年以上,土地撂荒超过两年 村委会就要强制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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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拆迁 集体土地拆迁

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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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撂荒超过两年 村委会就要强制收回吗

村委会不能直接因土地撂荒超过两年而强制收回土地,但特定条件下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收回耕地。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相关规定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若土地经营权人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且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村委会)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2. 解读:村委会不能直接收回承包地,但可基于发包方身份,在承包方不处理时,要求终止流转合同,保障土地合理利用。

2)承包方自身弃耕抛荒的处理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于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发包的耕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确,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除非出现特定情形(如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等)。

2. 解读:对于承包方自己弃耕抛荒的情况,法律并未直接赋予村委会收回承包地的权力,但规定了特定条件下(连续二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耕地。

3)实际操作中的程序要求

村委会在处理土地撂荒问题时,应遵循调查核实、通知相关当事人、采取合法措施等程序,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农民进城落户土地是否收回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土地是否会被收回,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农民进城落户土地不必然被收回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因此丧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村组织无权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土地的经营权依旧属于农民。农民可以选择将土地委托他人代耕,或者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

2)土地收回的特定情况

1.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进城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当交回发包方。这是因为,当农民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其不再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的资格,因此需要将土地交回。

2. 土地闲置超过规定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土地闲置超过两年,农村集体组织有权收回该土地。这是为了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3)土地收回的程序

如果土地需要被收回,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这包括立案调查核实、闲置土地认定告知、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听证告知、处置方案报批公告以及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步骤。这些步骤确保了土地收回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土地并不必然被收回。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土地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土地才可能被收回。且土地收回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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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民进城落户土地是否收回,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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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撂荒两年以上,土地撂荒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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