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属于仲裁案吗,合同条款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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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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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赔偿属于仲裁案吗,合同条款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吗,拆迁补偿是行政行为吗

一、合同条款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吗

合同条款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

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取决于变更的内容是否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以及这些变更是否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一、实质性变更的定义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 解释:实质性变更指的是对合同的基本条款或条件进行的修改,这些修改会改变合同的本质,影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合同标的的变更、数量的增减、质量的改变、价款的调整、履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履行地点的变更、违约责任的修改以及解决争议方法的变化等,都属于实质性变更。

二、合同条款变更的法律效果

1.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该变更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

2. 未经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擅自对合同进行实质性变更,而另一方未予同意,那么该变更对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3. 法定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也可能因法定特殊情形而被允许。

三、实践中的判断标准

在实践中,判断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应综合考虑变更内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程度、变更是否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等因素。如果变更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如合同标的、价款等),那么该变更通常被视为实质性变更。

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需要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来判断。

二、公司一直有工龄工资 突然没有了怎么办

公司取消工龄工资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构成违法。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1)工龄工资的性质

1. 工龄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的一种额外报酬,属于津贴和补贴的一种。

2.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包括津贴和补贴,但并未明确规定必须设置工龄工资。

2)公司取消工龄工资的合法性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 因此,公司取消工龄工资,只要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规定,且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便是合法的。

3)员工应对措施

1. 若公司取消工龄工资,员工应首先查看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2. 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员工可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恢复工龄工资或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

3. 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取消工龄工资并不违法,但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应对此类问题时,员工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三、投标文件开标后发现有错误之处可以纠正吗

投标文件开标后发现有错误之处,其处理方式需根据错误的性质及影响程度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错误性质判断

1. 非实质性错误:指不影响招标项目核心要求、技术规格或商务条款的错误,如文字表述不清、格式错误或计算小误差等。

2. 实质性错误:涉及招标项目的核心要求、技术规格、评分标准或预算金额等关键内容的错误,可能对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评标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2)处理措施

1. 非实质性错误处理:

- 若在开标后但未评标前发现,招标人可通知所有投标人进行澄清或更正,并按正常程序继续招标活动。

-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且不影响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报告中对错误进行说明,并继续评标。

2. 实质性错误处理:

- 开标后但未评标前:立即暂停评标工作,核实错误并评估影响。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并给予合理时间调整投标文件,必要时重新开标。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暂停评标,向招标人报告。招标人应根据错误性质和影响决定是否修改招标文件、重新评标或采取其他纠正措施,如重新组织招标。

- 评标结束后(公示期内):若错误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应暂停公示,调查核实后重新组织评标或采取纠正措施。

- 评标结束后(公示期后):若错误严重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如仲裁或诉讼。

3)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应作出答复。此条款为处理招标文件错误提供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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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公司一直有工龄工资 突然没有了怎么办,投标文件开标后发现有错误之处可以纠正吗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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