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被征收人遇到置换房屋与当初征收方许诺的内容不一致时,应该怎么办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征收拆迁,通常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其中,会有部分被征收人选择置换补偿。置换补偿是指根据各地方政策不同,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或者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产权置换,其置换标准至少是1:1的置换比例。从这样的比例来看,被征收人应该只是换了个地方住,而不应该有过大的损失。
但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在合理范围内,征收方一般也会同意被征收人提出的置换比例要求。其比例有可能是1:1;1:2甚至更高的比例置换,这当然会让被征收人满心欢喜。等达成一致协议后,征收方便会动员被征收人搬迁了。
从上述的逻辑来看,并没有什么毛病。但在现实中却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很多被征收人拿到置换的房屋后发现:置换的房屋的质量不过关,房屋有漏水、裂痕等情况;置换房屋的位置与当初拆迁方许诺的位置不一样,一般置换的房屋位置会较远,交通不便等;置换的房屋面积与拆迁方许诺的面积严重“缩水”……这一系列的现象都存在于现下的征收拆迁中,严重侵害被征收人利益。
那被征收人遇到置换房屋与当初征收方许诺的内容不一致时,应该怎么办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一、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台同义务或者履行台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追讨违约责任毕竟是后期的救济措施。要防范于未然,必须要在订立合同时进行严格的合同约定。这主要是因为征收方在和被征收人约定时,常常是口头许诺;或者就算是写在合同内容里,其内容也写得过于笼统和模糊……这就是我们常常在征收拆迁中看到的“空白合同”。签订“空白合同”,给征收方违约的空间非常大,这就会直接导致最后置换的房屋与当初协商时的房屋产生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因此,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的是:一定不要签订“空白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及内容时,一定要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且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