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咨询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大兴区拆迁补偿方案

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内容及其解释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该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1. 载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 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事实和证据、适用依据、处理结果等。

3. 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反驳的事实和理由。

4. 提出答复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之日起七日内,将答复副本发送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及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而第二十三条则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理解与适用主要围绕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展开,但遗憾的是,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直接包含该法条的具体内容。不过,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一般原则和相邻法条的内容,我们可以对第二十三条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推断和解释。

1)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

1. 行政复议法的目的与宗旨

行政复议法的制定旨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一原则贯穿行政复议法的始终,也是理解第二十三条等具体法条的基础。

2. 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虽然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未给出,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一般程序,我们可以推断第二十三条可能涉及行政复议的某个具体环节或要求。以下是一般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几个关键环节:

1.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2. 行政复议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成行政复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3. 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应当明确、具体,并告知申请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可能内容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推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可能涉及行政复议的某个具体程序或要求,如行政复议的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审理程序、决定形式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形式和内容要求,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时的审查标准和期限,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规定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如调查取证、听证等,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4. 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形式和效力,以及申请人对决定不服时的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理解与适用需要结合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进行。虽然具体法条内容未给出,但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对第二十三条的可能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和把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最新消息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公示

#山东京顺特钢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

#大兴区建筑垃圾拆除

#洛阳永龙化工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拆除资质取消后承接拆除项目需用什么资质

#济宁中储粮拆除项目伞型桁架坍塌事故分析

#2025西城区拆迁腾退公告

#北京西城区腾退补偿方案

#大兴区建筑垃圾拆除招标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公示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最新消息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名单

#大兴拆除腾退最新消息

#大兴区拆迁项目

#大兴区拆迁2021

#大兴区拆迁规划

#大兴区拆除腾退违法案例

#大兴区拆迁补偿方案

#北京大兴拆迁公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大兴区拆迁补偿方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理解与适用,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大兴区拆除腾退项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黄村拆迁政策,近十年拆迁地方有哪些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入市大兴区,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细则

26年02月05日
北京市大兴区2020 年拆迁补偿办法,大兴拆迁计划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的拆迁政策,魏善庄崔家庄村拆迁最新政策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农村拆迁律师,拆迁后国家已经给予补偿 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26年02月05日
大兴集体土地租赁房名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最新指导意见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的集体土地拆迁,魏善庄崔家庄村拆迁最新政策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房子拆迁,大兴这8个地方的拆迁规划问题,相关部门有答复了

26年02月05日
无书面租赁合同下的承租人权益保护 ——以北京大兴区工厂强拆案为视角,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东务镇拆迁规划图,百官街道南二村会拆迁吗

26年02月05日
西四北腾退补偿标准,西四北腾退补偿方案

26年02月05日
葫芦岛腾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26年02月05日
西四北腾退什么时候开始,西四北腾退补偿方案

26年02月05日
十一后腾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26年02月05日
大兴区腾退不签协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理解与适用

26年02月05日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26年02月05日
拆迁房用的什么门,右安门西三条拆迁房间面积补偿多少钱

26年02月05日
西四三条至五条腾退,西四北腾退补偿方案

26年02月05日
三条腾退,东四三到八条腾退最新政策

26年02月05日
东四三条腾退政策,东四三到八条腾退最新政策

26年02月05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2月05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2月05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2月05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2月05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2月05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2月05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2月05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2月05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2月05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2月0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