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咨询
王家才律师

王家才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房屋拆迁后又建房子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

1)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同时,依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当宅基地上的房屋被继承时,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发生继承。这意味着,虽然宅基地本身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单独被继承,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是随之转移的。

2)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条件

1. 继承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通常情况下,继承人需要是本村农村户口且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答复,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2. 遵守“一户一宅”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时,需确保不违反这一原则。

3)宅基地房屋继承的实际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当宅基地上的房屋被继承时,继承人同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倒塌或灭失,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能随之消灭。此时,继承人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随之转移给继承人。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时,需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可以修缮重建吗

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可以进行修缮,但重建或翻建则需满足一定条件。

1)关于修缮

对于继承的农村房屋,一般的修缮工作是允许的,例如对围墙、屋顶等进行修补,这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需要注意的是,修缮过程中不得进行加建或扩建,否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2)关于重建或翻建

虽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因此可以被继承。重建或翻建房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且符合当地标准。这意味着新的建筑必须符合当地的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

2. 需要报经集体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批准同意。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村内的土地和资源,包括宅基地的使用。

3. 如果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进行翻新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这是为了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保护农村的土地资源。

4. 翻建房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并确保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进行建设,将被视为违法建筑,可能面临拆除等处罚。

在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可以进行适当的修缮工作。但如果计划进行重建或翻建,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吗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其产权归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政府,因此并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如果是购买了保障性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且符合当地相关的继承规定,那么继承人可以继承该部分产权。

以下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继承问题的详细分析:

1.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或国家提供的,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因此,其产权通常归属于国家或政府。这意味着,保障性住房并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直接由继承人继承。

2. 保障性住房的继承规定:虽然保障性住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但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继承人仍然可以继承该住房的使用权或部分产权。例如,如果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去世,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购买了保障性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且符合当地相关的继承规定,那么继承人可以继承该部分产权。

3. 继承保障性住房的注意事项:在继承保障性住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相关的继承规定和政策,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继承条件。其次,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如提供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等。最后,需要注意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和管理规定,以确保合法使用和管理该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符合相关的继承规定和政策,继承人可以继承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权或部分产权。但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则不能继承。因此,在处理保障性住房的继承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四、农村继承的房子可以翻建

农村继承的房子可以翻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翻建房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翻建房屋必须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建设的,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等法律责任。

2)翻建房屋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翻建房屋还需报经集体经济组织(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批准同意。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新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3)继承的房屋翻建需遵循“地随房走”原则

严格意义上说,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因此,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继承了自建房以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经过批准的前提下进行翻建。

4)特殊情况下的翻建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的房屋属于超标房屋(即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则不可随意翻建。如果继承人的户口不属于村集体,那么其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这类房子一般也不能进行翻建。

农村继承的房子在满足法律规定、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遵循“地随房走”原则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翻建的。但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最新规定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最新政策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怎么继承的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怎么继承

#拆迁房能买吗有什么风险

#拆迁房给子女是继承还是买卖划算

#拆迁房户主死亡是由新户主继承吗

#拆迁还房能取得房屋发票吗

#商品房存在拆迁可能吗

#已有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现在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怎么办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多少钱

#在建工程拆迁

#房子准备拆迁再建会多赔钱吗

#拆迁区建房

#拆迁后建的房子

#拆迁了还能在农村建房吗

#房屋拆迁后又建房子

#列入拆迁范围还能申请建房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房屋拆迁后又建房子”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可以修缮重建吗,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吗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在建拆迁房能继承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领取宅基地补偿款 委托书,农村宅基地授权委托书范本

26年03月24日
宅基地拆迁能得到什么补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拆迁宅基地有没有补偿

26年03月24日
集体土地腾退方案,北四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腾退补偿补助安置实施方案

26年03月24日
两村房屋拆迁政策,拆迁法2025年最新中央新规定宅基地

26年03月24日
保定城中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保定城中村补偿标准

26年03月24日
宅基地腾退和拆迁一样吗,征收 拆迁与腾退的区别

26年03月24日
集体土地同村可以过户吗,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转让可以过户吗

26年03月24日
集体土地房产能执行吗,宅基地能不能被强制执行

26年03月24日
拆迁要补偿款,农村宅基地拆迁应要如何补偿

26年03月24日
关于拆迁对宅基地的补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拆迁宅基地有没有补偿

26年03月24日
军人的房子能拆迁吗,现役军人享受拆迁补偿吗

26年03月24日
拆迁房赔偿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年

26年03月24日
拆迁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 被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拆迁不再

26年03月24日
潢川房屋拆迁,43.0670公顷!潢川最新征地预公告,快看有你家吗?

26年03月24日
拆迁时间如何认定赔偿金,我国房屋拆迁残值如何算

26年03月24日
房屋拆迁增加彩礼,婚礼前夕 提出加彩礼 是否涉及违法

26年03月24日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民事合同吗,国家征收集体用地是民事法律关系吗

26年03月24日
拆迁如何补偿房屋,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什么

26年03月24日
16年拆迁腾退办法,腾退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26年03月24日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评估表范文2026,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26年03月24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3月24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3月24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3月24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3月2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3月2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3月2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3月2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3月2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3月2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3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