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涵盖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改造与拆迁工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为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提供了根本法依据,确保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房屋时,应依法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征收个人住宅时,还需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为棚户区改造中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了详细的法律指导。
3. 专项法规:
- 针对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征收程序、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等)及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确保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范性与补偿的合理性。
- 针对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作出具体规定,包括补偿标准、方式及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拆迁安置领域,监督工作措施是确保征地拆迁活动合法、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对该领域监督工作措施的详细阐述:
1)监督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且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此条款为征地拆迁安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补偿原则,是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2)监督措施1. 合法性监督:
- 监督征地拆迁活动是否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
- 审查征地拆迁决策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
2. 补偿费用监督:
- 监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支付。
- 核查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 社会保障监督:
- 监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是否得到妥善安排,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 检查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4. 公开透明监督:
- 监督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情况,确保征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反映征地拆迁中的问题,促进征地拆迁活动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3)监督实施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安置领域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征地拆迁安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征地拆迁安置领域中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征地拆迁安置领域的监督工作措施是确保征地拆迁活动合法、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通过合法性监督、补偿费用监督、社会保障监督和公开透明监督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西津二线船闸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以下是对该实施方案的详细解答:
1)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实施1. 补偿范围与标准
-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19〕5号)等文件,西津二线船闸工程征地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横县横州镇、南乡镇分区域补偿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农用地(水田、旱地、果园、有林地等)38016-65846元/亩,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15206.4-26338.4元/亩。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u003e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 房屋补偿:被拆迁住宅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等文件执行;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由评估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
2. 安置方式
- 集中安置:对被拆迁户实行异地集中安置,安置地点在横州镇江南村委冬瓜岭一带。安置地由拆迁人负责按设计要求实施“三通一平”,并建设配套相关的公共设施。安置地面积分5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两类。
- 货币安置:被拆迁户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后,不再作其它任何形式的安置。被拆迁房屋按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的基础上另外增加30%的奖励。
3. 社会保障
-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0〕32号)等文件,对于政府统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村民小组或村民集体土地承包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不足200平方米(0.3亩),且在被征地时具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户籍在册人口,经核准后,可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实施方案的监督与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其补偿内容以县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的调查结果为准。若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被拆迁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西津二线船闸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集体经济组织法下,村民建房通常不需要全体成员签名,但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等特定情形时,需满足法定表决比例。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建房情形1. 法律依据:村民建房若仅涉及宅基地申请及自建住房,主要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流程包括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张榜公布、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环节,未要求全体成员签名。
2. 操作要点:申请人需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提交户口本、申请表等材料,经村集体、乡镇政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政府审批。此过程以行政审批为主,无需村民集体签名。
2)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情形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若建房土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工业、商业用途),且需通过出让方式交由个人使用时,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 操作要点:出让方案需编制并提交村民会议表决,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土地用途、年限等条款,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此情形下,村民签名以法定表决比例形式体现,而非全体签名。
3)特殊情形说明1. 邻里意见征询: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就建房对相邻权益的影响(如通风、采光)征询邻居意见,但此要求源于地方性规定或村规民约,非法律强制。
2. 村规民约补充:若村集体内部制定规则,要求建房需经村民签名同意,则需从其约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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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征地拆迁安置领域监督工作措施,西津二线船闸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