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是否需要公开拆迁补偿方案?

咨询
陈丽芳律师

陈丽芳律师

高级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拆迁维权 企业及经营性房产征收补偿 违法强拆与违建拆除维权

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是否需要公开拆迁补偿方案?

一、如何申请拆迁赔偿公开最有效

申请拆迁赔偿公开最有效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确定申请公开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信息发布由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因此,申请拆迁赔偿公开应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二、准备并提交申请

申请书内容: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描述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性描述;并说明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途径等。

申请形式: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如数据电文形式。若因特殊情况无法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人也可口头提出,由受理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等待并处理答复

答复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答复内容:

若所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若所申请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若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并指引其向正确机关申请;

若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充。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申请拆迁赔偿公开过程中,申请人应保持与行政机关的有效沟通,及时响应并处理行政机关的反馈。同时,申请人也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综上所述,通过明确申请部门、准备并提交申请、等待并处理答复等步骤,可以有效地申请拆迁赔偿公开。

二、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应公开

当事人可以参看如下资料具体的补偿数额应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

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是否需要公开拆迁补偿方案?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因此拆迁补偿方案必须公告。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金。

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在拆迁时在拆迁公告中说明。

法律分析

1. 必须公告的。

2.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因此拆迁补偿方案必须公告。

如果被拆迁人不公开,则可以申请公开。

一、崇明拆迁有哪些规定吗

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二、房子拆迁赔偿怎么算的

各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同。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在拆迁时在拆迁公告中说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金。

如果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自己安排居住,拆迁人应该支付临时安置费;

如果被拆迁人使用的是拆迁人提供的房屋,则拆迁人不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

拓展延伸

睢宁人民政府有什么拆迁计划

各地的拆迁计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结语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因此拆迁补偿方案必须公告。

如果被拆迁人不公开,则可以申请公开。

崇明拆迁有相关规定,拆迁范围、拆迁单位、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等需要在拆迁公告中告知。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金,并在过渡期内支付临时安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拆迁赔偿标准

拆迁赔偿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如果是合法建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详情请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五、拆迁补偿标准及赔偿方式

当事人可以参看如下资料具体的补偿数额应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

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六、拆迁怎么赔

拆迁补偿方案是要公开的。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流程

2、如何申请房屋拆迁

3、如何申请拆迁

4、拆迁申请流程

5、申请拆迁补偿

6、申请拆迁需要什么条件

7、申请拆迁补偿款怎么写

8、拆迁怎么弄

9、申请拆迁怎么写

10、拆迁怎么审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是否需要公开拆迁补偿方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拆迁补偿标准及赔偿方式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怎么申请拆迁赔偿,是否需要公开拆迁补偿方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5月14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5月14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26年05月14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26年05月1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6年05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6年05月14日
淄博拆迁最新政策,举报强拆最有效的电话是吗个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买卖去哪里举报,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找谁批准卖的呢,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降价太快怎么投诉,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农村拆迁安置举报,拆迁安置投诉打哪个电话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买拆迁房怎么起诉公司,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土地纠纷怎么堵路最有效,出现土地纠纷该找谁来帮助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质量不好投诉,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迟迟不交工,安置房迟迟不交房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26年05月14日
暴力拆迁怎么赔偿,举报强拆最有效的电话是吗个,暴力拆迁是什么罪

26年05月14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5月14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5月14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5月14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5月1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5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5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