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上门女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咨询
李群杰律师

李群杰律师

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股权纠纷

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上门女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一、拆迁上门女婿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上门女婿在拆迁过程中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身份和地位。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分析:

上门女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相关法律知识,上门女婿想要获得拆迁补偿,首先需要确认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身份。这通常要求上门女婿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户口登记在所在地,以及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等。

拆迁补偿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被征收或被拆迁的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因此,如果上门女婿是这些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那么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补偿可能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费等。这些费用的计算通常基于被拆迁财产的市场价值、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等因素。

综上所述,上门女婿在拆迁过程中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身份和地位来确定。如果他们满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件,并且是拆迁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那么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具体的补偿内容和标准则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实际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二、上门女婿离婚补偿

法律分析:

上门女婿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上门女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法律分析: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时承租人购买的原公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b、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

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衍生问题:

拆迁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 (半汤路)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 (巢湖中路)档案室开注销证明;产权人持 (夫妇)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 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 (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 (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 (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四、农村拆迁女婿能享受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女婿因自己不在该村集体组织内,但如在婚嫁后自己的户口迁入到该村集体组织内还是可以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权益的。

根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上门女婿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上门女婿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上门女婿享受拆迁补偿吗

法律分析:

法律并没有对上门女婿离婚赔偿的规定。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2、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最新

3、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表

4、上门女婿拆迁如何补偿

5、上门女婿拆迁能分到钱么

6、上门女婿拆迁是不是应该得到全部家产

7、拆迁 上门女婿

8、上门女婿拆房子有赔偿吗

9、上门女婿老家拆迁可以分房吗

10、上门女婿能分征地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上门女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拆迁上门女婿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上门女婿拆迁赔偿标准,上门女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对岳母和女婿的影响是什么?,岳母判刑对女婿有影响吗?

26年05月14日
养老女婿有权分得拆迁房吗,养老女婿有义务回去养老吗

26年05月14日
老丈人家旧房子拆迁了,女婿户口迁到老丈人家拆迁分房吗,家里拆迁女婿有份吗

26年05月14日
贾波涛律师:郑州拆迁户女婿,拆迁女婿有权利享受吗

26年05月14日
农村拆迁补偿女婿,女婿户口迁到老丈人家拆迁分房吗

26年05月14日
女婿家拆迁房分配,女婿户口迁到老丈人家拆迁分房吗

26年05月14日
岳父家拆迁女婿有房子吗,岳父岳母的户口可以迁入女婿家吗

26年05月14日
岳母家拆迁分房子,永久基本农田不批宅基地怎么办

26年05月14日
拆迁女婿怎么补偿女儿,拆迁 女婿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女婿有产权吗,女儿去世前已离婚 女婿还能分房产吗

26年05月14日
厂区扩建拆迁赔偿标准,拆迁厂房多少钱一平方

26年05月14日
拆迁赔偿标准几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590号令拆迁赔偿标准

26年05月14日
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集体土地征收新政策

26年05月14日
厦门翔安征地赔偿标准,翔安征地拆迁

26年05月14日
拆迁停业停产赔偿标准2026,企业拆迁被永久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停产停业期限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子赔偿标准最新规定,小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

26年05月14日
拆迁房怎么爆破,爆破损坏房屋赔偿标准

26年05月14日
征地什么树苗赔偿标准,征地补偿树苗价格

26年05月14日
商品房子拆迁赔偿标准,小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

26年05月14日
建产业园征地赔偿标准,产业园建设

26年05月14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5月14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5月14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5月14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5月1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5月1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5月1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5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5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