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行? 法院: 支付3000万?

咨询
高志鹏律师

高志鹏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 法院: 支付3000?

一、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行? 法院: 支付3000万

1997年4月,陈某和四川省广安市xx区xx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了该村四亩土地,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二十年。合同签订后,陈某开始建设加油站,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正式运营。

2013年9月,因公路建设的原因,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街道办和加油站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加油站交付给街道办拆除;街道办付给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30万元,并且同意加油站选址重建;由于新地址目前尚未征用,由街道办协调租地4亩,费用由加油站支付;待土地征用后,按区商服用地政策出让,出让金由加油站支付(2013年时,该区招商引资商服用地执行标准为25万元亩)。

随后,双方履行了协议。紧接着,街道办也和村小组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作为加油站重建项目用地,各个部门也拟同意建设加油站,但2016年10月,涉案土地征用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始拍卖,拍卖总价为7000万,陈某觉得价格过高,拒绝支付拍卖金,而是按照商服用地25万元亩的标准,出让土地。随后,相关部门取消了陈某的拍卖竞得人资格。

之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加油站用地问题和重建问题就此搁置。陈某多次和街道办协商,希望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2018年 10月,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加油站资产价值为3300万,陈某和街道办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扣减已经支付的330万,街道办再支付加油站3000万。

协议签订后,街道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便将街道办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规定》: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本案中,街道办为修建公路与加油站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又由于该《搬迁补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搬迁安置不能实现,在此情况下街道办与陈某进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质和合同性质,因此需要满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和合同合法有效,双重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以下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1)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本案中的《调解协议》,从原、被告举示的证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因此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土地租赁没有达成共识,承组方强行破坏地里怎么办?

1997年4月,陈某和四川省广安市xx区xx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了该村四亩土地,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二十年。

合同签订后,陈某开始建设加油站,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正式运营。

2013年9月,因公路建设的原因,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和加油站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加油站交付给街道办拆除;

街道办付给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30万元,并且同意加油站选址重建;

由于新地址目前尚未征用,由街道办协调租地4亩,费用由加油站支付;

待土地征用后,按区商服用地政策出让,出让金由加油站支付(2013年时,该区招商引资商服用地执行标准为25万元/亩)。

随后,双方履行了协议。

紧接着,街道办也和村小组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作为加油站重建项目用地,各个部门也拟同意建设加油站,但2016年10月,涉案土地征用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始拍卖,拍卖总价为7000万,陈某觉得价格过高,拒绝支付拍卖金,而是按照商服用地25万元/亩的标准,出让土地。

随后,相关部门取消了陈某的拍卖竞得人资格。

之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加油站用地问题和重建问题就此搁置。

陈某多次和街道办协商,希望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

2018年 10月,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加油站资产价值为3300万,陈某和街道办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扣减已经支付的330万,街道办再支付加油站3000万。

协议签订后,街道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便将街道办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规定》: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本案中,街道办为修建公路与加油站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又由于该《搬迁补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搬迁安置不能实现,在此情况下街道办与陈某进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质和合同性质,因此需要满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和合同合法有效,双重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以下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1)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本案中的《调解协议》,从原、被告举示的证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因此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 法院: 支付3000?

1997年4月,陈某和四川省广安市xx区xx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了该村四亩土地,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二十年。

合同签订后,陈某开始建设加油站,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正式运营。

2013年9月,因公路建设的原因,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和加油站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加油站交付给街道办拆除;

街道办付给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30万元,并且同意加油站选址重建;

由于新地址目前尚未征用,由街道办协调租地4亩,费用由加油站支付;

待土地征用后,按区商服用地政策出让,出让金由加油站支付(2013年时,该区招商引资商服用地执行标准为25万元/亩)。

随后,双方履行了协议。

紧接着,街道办也和村小组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作为加油站重建项目用地,各个部门也拟同意建设加油站,但2016年10月,涉案土地征用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始拍卖,拍卖总价为7000万,陈某觉得价格过高,拒绝支付拍卖金,而是按照商服用地25万元/亩的标准,出让土地。

随后,相关部门取消了陈某的拍卖竞得人资格。

之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加油站用地问题和重建问题就此搁置。

陈某多次和街道办协商,希望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

2018年 10月,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加油站资产价值为3300万,陈某和街道办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扣减已经支付的330万,街道办再支付加油站3000万。

协议签订后,街道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便将街道办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规定》: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本案中,街道办为修建公路与加油站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又由于该《搬迁补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搬迁安置不能实现,在此情况下街道办与陈某进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质和合同性质,因此需要满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和合同合法有效,双重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以下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1)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本案中的《调解协议》,从原、被告举示的证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因此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四、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行? 法院: 支付3000万?

1997年4月,陈某和四川省广安市xx区xx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了该村四亩土地,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二十年。

合同签订后,陈某开始建设加油站,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正式运营。

2013年9月,因公路建设的原因,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和加油站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加油站交付给街道办拆除;

街道办付给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30万元,并且同意加油站选址重建;

由于新地址目前尚未征用,由街道办协调租地4亩,费用由加油站支付;

待土地征用后,按区商服用地政策出让,出让金由加油站支付(2013年时,该区招商引资商服用地执行标准为25万元/亩)。

随后,双方履行了协议。

紧接着,街道办也和村小组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作为加油站重建项目用地,各个部门也拟同意建设加油站,但2016年10月,涉案土地征用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始拍卖,拍卖总价为7000万,陈某觉得价格过高,拒绝支付拍卖金,而是按照商服用地25万元/亩的标准,出让土地。

随后,相关部门取消了陈某的拍卖竞得人资格。

之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加油站用地问题和重建问题就此搁置。

陈某多次和街道办协商,希望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

2018年 10月,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加油站资产价值为3300万,陈某和街道办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扣减已经支付的330万,街道办再支付加油站3000万。

协议签订后,街道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便将街道办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规定》: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本案中,街道办为修建公路与加油站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又由于该《搬迁补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搬迁安置不能实现,在此情况下街道办与陈某进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质和合同性质,因此需要满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和合同合法有效,双重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以下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1)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本案中的《调解协议》,从原、被告举示的证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因此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五、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么 法院: 支付3000么

1997年4月,陈某和四川省广安市xx区xx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了该村四亩土地,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二十年。

合同签订后,陈某开始建设加油站,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正式运营。

2013年9月,因公路建设的原因,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和加油站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加油站交付给街道办拆除;

街道办付给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30万元,并且同意加油站选址重建;

由于新地址目前尚未征用,由街道办协调租地4亩,费用由加油站支付;

待土地征用后,按区商服用地政策出让,出让金由加油站支付(2013年时,该区招商引资商服用地执行标准为25万元/亩)。

随后,双方履行了协议。

紧接着,街道办也和村小组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作为加油站重建项目用地,各个部门也拟同意建设加油站,但2016年10月,涉案土地征用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始拍卖,拍卖总价为7000万,陈某觉得价格过高,拒绝支付拍卖金,而是按照商服用地25万元/亩的标准,出让土地。

随后,相关部门取消了陈某的拍卖竞得人资格。

之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加油站用地问题和重建问题就此搁置。

陈某多次和街道办协商,希望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

2018年 10月,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加油站资产价值为3300万,陈某和街道办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扣减已经支付的330万,街道办再支付加油站3000万。

协议签订后,街道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便将街道办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规定》: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本案中,街道办为修建公路与加油站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又由于该《搬迁补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搬迁安置不能实现,在此情况下街道办与陈某进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质和合同性质,因此需要满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和合同合法有效,双重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以下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1)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本案中的《调解协议》,从原、被告举示的证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因此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六、我被法院强制执行,我有三亩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这三亩地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强行被占,怎么办

强行霸占土地的处理是:

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征收土地后,政府强行将土地资金打到卡上

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对于政府关于补偿标准的裁定不服。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然气管道走我家地里过,果树的赔偿及土地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被强行征收怎么办

土地被强行征收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

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没有地契,外人擅自破坏自己的土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

故意破坏耕地,若情节不严重,违法《土地管理法》,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以罚款。

若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破坏耕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

2、97年拆迁政策

3、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文件

4、97年征地补偿

5、1997年的房子什么时候拆

6、98年拆迁

7、97年的房子会拆迁吗

8、1997年征地标准

9、1998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0、1994年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 法院: 支付3000?”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么 法院: 支付3000么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四川广安: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广安征地房屋拆迁标准最新补偿,四川广安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26年05月21日
广安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2023广安征地补偿办法

26年05月21日
广安拆迁补贴标准2026,悦府房票补贴政策,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

26年05月21日
四川广安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广安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26年05月21日
李娅律师:广安农民拆迁户,广生村拆迁补偿政策最新消息

26年05月21日
广安拆迁安置补偿2013,四川广安: 签了协议, 承诺提供新用地无法履行? 法院: 支付3000万

26年05月21日
广安市土地征收补偿,2023广安征地补偿办法

26年05月21日
王诗雨律师:广安枣山拆迁户,枣山路钉子户补偿标准

26年05月21日
广安2018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6年05月21日
广安市房屋征收补偿,2023广安征地补偿办法

26年05月21日
拆迁光伏怎样补偿,屋顶光伏签了25年遇到拆迁能补偿多少

26年05月21日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怎么要回来补偿,拆迁签过字后何时能够拿到拆迁补偿款

26年05月21日
在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书上签了字可以反悔吗,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能反悔吗

26年05月21日
拆迁协议签了有多久的考虑期,拆迁签完的协议有效吗

26年05月21日
老房子拆迁新房怎么分,签了建新拆旧建新房以后旧房不拆合法吗

26年05月21日
签了合同的房子拆迁,有贷款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

26年05月21日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不履行该怎么办,拆迁协议不合理,但被拆迁方签字了该怎么办

26年05月21日
拆迁签了空白协议可以反悔吗,拆迁签的空白协议都拍照片了

26年05月21日
拆迁房子入户协议,拆迁房子拿了协议签了受法律保护吗

26年05月21日
签了拆迁协议怎么补偿,签完拆迁协议

26年05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