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俊俊律师:14年的拆迁户,信访复查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14年拆迁安置不解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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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顾问 征地拆迁领域

秉承“忠于法律,只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服务理念,先后在山东、河南、江苏、北京、辽宁、福建、安徽、陕西等地参与办理百余件征地拆迁案件。

14年的拆迁户,信访复查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14年拆迁安置不解决怎么办,40年拆迁

一、信访复查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14年拆迁安置不解决怎么办

信访复查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针对14年拆迁安置未解决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认信访复查流程与结果

1.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在受理后的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若复查申请已超期未获答复,可视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

2. 复查意见应为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内容。若行政机关未出具书面复查意见,或复查意见未解决实际问题,可视为复查程序违法。

二、申请信访复核或启动其他救济途径

1. 申请复核: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意见为信访程序的最终处理结果,行政机关应据此履职。

2. 行政诉讼:若信访事项涉及行政行为(如拆迁安置决定),且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将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3. 行政赔偿:若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且信访、复议等途径未能获得合理赔偿,可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三、借助外部监督与媒体力量

1. 向监察机关反映: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具有监督检查权。可向当地监察机关投诉行政机关不履职的行为,促使其重新处理信访问题。

2. 借助媒体监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正规媒体平台客观陈述事实,形成社会监督压力,促使行政机关重视并解决问题。

二、婚嫁迁入户口已经14年 能享受拆迁补偿和社保吗

婚嫁迁入户口已经14年,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和社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拆迁补偿的享受条件

1. 房屋产权归属:

拥有房屋所有权:若在拆迁区域拥有合法的房产,如商品房、自建房等,并持有相应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用等。

无房屋所有权:若在拆迁区域没有自己的房产,而是租住或借住在他人房屋中,则通常不直接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但可能根据当地政策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助或临时安置费用。

2. 户籍与居住情况:

户籍迁入且实际居住:若户籍已迁入拆迁区域,并在此实际居住了一定时间(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能被视为该区域的常住居民,从而有资格享受部分拆迁补偿或相关福利,具体取决于当地政策。

仅户籍迁入未实际居住:若仅将户籍迁入拆迁区域,但未在此实际居住,则可能无法享受与常住居民相同的拆迁补偿待遇。

3. 特殊情形与政策差异: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若通过婚姻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可能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主要依据房屋的所有权进行,除非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否则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

二、社保的享受条件

社保的享受通常与个人的缴费情况、户籍性质以及当地政策有关。婚嫁迁入户口并不直接决定社保的享受,而是需要满足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条件,如缴费年限、户籍要求等。

三、因为2011年拆迁 到现在已14年多了 原有房屋早已灭失 有关宅基地及房屋资料有

针对用户提出的“因2011年拆迁,原有房屋早已灭失,有关宅基地及房屋资料有”的问题,以下从宅基地使用权变化、宅基地被收回的情形、拆迁后宅基地申请条件三个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宅基地使用权因房屋灭失的变化

1.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的依附关系: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存续以宅基地的存在为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因此,若房屋因拆迁导致宅基地灭失,原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灭,但权利人可依法主张重新分配宅基地。

2. 拆迁补偿方式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影响:若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房),原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会被收回,权利人不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则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及当地规划要求,方可获批新宅基地。

二、宅基地被收回的法定情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及地方性法规,宅基地被收回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九类:

1. 长期闲置:宅基地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且未进行合理建设利用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例如,村民迁出后未处置宅基地,导致土地闲置超过两年,村集体可依法收回。

2. 房屋坍塌未修复:房屋因自然灾害或年久失修坍塌,且村民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重建的,宅基地可能被收回。不同地区对坍塌后可延缓重建的时间规定不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3. 超标占用:村民占用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可能被收回。实际操作中,可能采取有偿使用或分阶段整改等方式处理。

4. 户口迁出与销户:农村村民将户口迁出本村集体后,不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宅基地上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原则上应收回。若房屋仍存在,一般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允许继续使用宅基地,但禁止翻建、扩建。

5. 村庄规划或国家建设需要:如旧村改造、新房建成后逾期未拆除旧房并退出原宅基地的,宅基地可能被收回以满足规划或建设需求。

6. 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修建道路、学校等公共设施需占用宅基地时,原宅基地可能被收回。

7. 一户多宅且超出规定面积:因继承房屋等原因导致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且总面积超出当地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可能被收回。

8. 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宅基地必须按批准时的用途使用,擅自改变用途(如用于非法经营活动)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9. 非法转让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法转让行为违法,宅基地可能被收回。

三、拆迁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 补偿方式选择:若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房),通常无法再申请宅基地;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且符合相关条件,则可申请新宅基地。

2. 申请条件:

户籍与家庭情况: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分户条件(如已婚子女未独立成户)。非农户口或已迁出人员通常无法申请。

土地利用规划:新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规划,不得占用耕地或生态保护区。若所在村已无可用建设用地,可能无法获批。

政策限制:部分地区因城镇化推进,已暂停新增宅基地审批,鼓励集中安置或上楼居住。

3. 操作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宅基地政策和村庄规划,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与村集体和拆迁部门确认补偿方式及后续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

如符合条件,及时提交宅基地申请并配合审批流程,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规。

四、拆迁户的房子能买吗 过户咋过

拆迁户的房子能否购买及过户,需根据房屋性质和产权状况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拆迁房能否购买

1. 具备完整产权且过限制交易期:若拆迁房已取得完整的房屋产权证书,并且满足当地规定的限制交易期限(如部分地区规定的5年),则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

2. 未取得产权证书或仍在限制交易期内:若拆迁房未取得产权证书,或仍在限制交易期内,则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可能无法完成过户,因此不建议购买。

二、拆迁房过户流程

1. 确认房屋性质和交易可行性:

了解房屋是否属于可自由交易的拆迁安置房,或存在交易限制。

查看产权状况,确保拆迁户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2. 签订购房合同:

双方应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条款。

考虑对合同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3.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性质、面积等因素,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4. 办理过户手续:

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材料。

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注意事项

风险防范:拆迁安置房交易存在风险,如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建议购买前进行尽职调查。

政策变化:拆迁安置房交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购买前应及时了解当地政策。

专业咨询: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中介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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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婚嫁迁入户口已经14年 能享受拆迁补偿和社保吗,因为2011年拆迁 到现在已14年多了 原有房屋早已灭失 有关宅基地及房屋资料有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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