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拆迁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拆迁工作的主要机构,他们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因此,如果您遇到拆迁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或申请裁决。
2)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也是处理拆迁问题的重要机构。如果您对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人民政府也负责监督和管理拆迁工作的进行,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如果您遇到拆迁问题,可以先向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或申请裁决,如有需要,再向当地人民政府寻求帮助。
1、它是政府部门下面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通常属于住建局或房管局,算是政府编制的一种,依靠地方财政拨款运行,全市通常只有一家。2、此地区建立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算是房屋征收执行的单位,一个市区里面这种机构很多,它不以盈利作为目的,通常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不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在执行房屋征收时会收手续费,没有房屋征收的话,通常也没收入。土地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老百姓房子被拆迁之后,房屋的补偿方式,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方面的事项,都是由土地征收部门进行负责的,所以这个机构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房屋拆迁纠纷可能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处理最好,也有可能找法院处理最好。
纠纷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处理拆迁纠纷。
2、若是想要申请行政裁决,那么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2)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3)组织当事人调解。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林齐云、邹琪香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林齐云、邹琪香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林齐云、邹琪香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4.房屋拆迁过程会出现“钉子户”问题系可预见的情形,且对于76号楼的拆迁工作,华鑫公司作为负有征迁义务的一方清楚征迁动向,其明知76号楼征迁中潜在的风险而仍将商品房进行销售,并在合同中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故76号楼征迁迟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因市政建设引起交房延误之不可抗力情形。
由上诉人福建省南平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91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某某与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征收案件,3、镇江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变更被告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镇润政2019]51号《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主文第一项、第二项为:
“方案一:
若被征收人赵某某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给予安置房屋605.43平方米,即滨江花城*安置房,面积180.78平方米,方案二:
若被征收人赵某某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赵某某各项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350000元(含房屋补偿款、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款、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移位费、其他补助等)。
✎宁阳县文庙街道杜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宁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杜家村居委会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杜家村居委会与城关供销社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或发回重审。
2.一审法院认为有错误之处:
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城关供销社与上诉人杜家村居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显然是枉法的,只要协议书中的被上诉人城关供销社(南许门市部)所使用土地与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上的土地是指的同一土地,那么根据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所显示,就是土地性质为国有,只要是国有土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就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判断拆迁补偿主体资格,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上诉人杜家村居委会是不具有拆迁补偿主体资格,本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因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的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并且是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双方协议书自始无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宁阳县文庙街道杜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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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公司哪个部门最好的呢,拆迁公司待遇怎么样
内容投稿:杨慧和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