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的房子能买吗,转让所得房子能买吗

咨询
郭培律师

郭培律师

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婚姻家事 房产纠纷

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土地转让的房子能买吗,转让所得房子能买吗

一、转让所得房子能买吗

转让所得的房子能否购买,需根据土地性质、转让手续及房屋产权情况综合判断。以下为详细分析:

1)土地性质对房屋转让的影响

1. 出让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需满足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房屋建设工程)或形成工业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成片开发土地)。若房屋已建成,还需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满足上述条件的房屋可依法转让,购买此类房屋在法律上具有保障。

2. 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获批后,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政府决定不办理出让手续,转让方需将转让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因此,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屋需确认是否已获得政府审批、是否需补缴出让金,并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2)转让手续对房屋合法性的影响

1. 合法转让手续

▷ 无论土地性质如何,房屋转让均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未完成法定程序的转让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物权。

2. 违规转让的法律后果

▷ 违规转让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如罚款、拆除违建)、民事责任(如合同被撤销)甚至刑事责任(如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因此,购买转让所得房屋时,需核实转让手续是否合法,避免法律风险。

3)房屋产权情况对购买的影响

1. 产权完整性

▷ 购买房屋前,需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若房屋涉及共有产权,还需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

2. 合同约定限制

▷ 需核查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转让的特殊约定(如开发进度要求)。部分工业用地可能约定禁止分割转让,违反条款将导致交易无效。

转让所得的房子能否购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购买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机构,核实土地性质、转让手续及房屋产权情况,确保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国有土地买卖是否可以?

国有土地买卖是不可以的。具体情形如下:

1、国有土地是不可进行买卖交易的,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进行转让

2、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通常房屋建设用地的土地是通过出让而来的,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不能买卖,只可用作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如下:

1、拍卖,是我们常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方式,该方式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最终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

2、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指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最终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

3、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当地政府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竞买人可通过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的价格,最终证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来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

4、协议出让,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政府与有意向获得土地出让权的代表人进行谈判和切磋,从而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相关事宜的出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杨某某、竺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将嵊州市北直街53号店面房(幢号666),面积74.81平方米房产所有权过户给原告,相关第三人给予配合。

2008年12月29日,陈某某与被告竺某某签订财产抵偿协议书,约定将上述房产以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竺某某所有,以抵偿发生于2008年3月5日的借款55万元及应支付的违约金20万元,并约定房产所有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归竺某某所有,陈某某应无条件协助竺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提供前述之裁定书、执行和解协议、房屋转让协议等给竺某某以作房产权属证明。

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负担。

✎郭某某、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郭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本案并不是纯粹的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而是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进入执行程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以物抵债协议有效,即转让有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上诉人郭某某负担100元,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负担100元。

✎李某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拒不办理要求被告将该房屋价款退回原告并支付10%违约金。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双方协商后该房屋价格为23万元,原告一次性交付于23万元房款,并在2017年11月27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第三项第一款规定,在汪清林业局统一办理房证时房屋更名过户费用及相关事宜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否则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并支付买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原告李某某办理坐落于汪清镇南山新村小区15幢1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过户相关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由被告王某某负担,二手房屋过户相关费用由原告李某某负担,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王某某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的房子能买吗,转让所得房子能买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的房子能买吗现在,土地转让有效吗

内容投稿:时月婉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土地转让的房子能买吗,转让所得房子能买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子多少套最好呢,拆迁房可以一个人名字下三套房吗

26年07月10日
农村房子拆迁赔偿规定,农村危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农村的房子拆迁补偿

26年07月10日
老旧房子会拆迁吗,房子太老了会拆迁吗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子怎么量才合理,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26年07月10日
房子拆迁重新评估多少钱,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6年07月10日
老人房子拆迁补偿政策,家里的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已去世现拆迁怎么办

26年07月10日
国土资源局房子拆迁申请,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搬迁撤并类村庄是否允许村民翻建房子 如允许翻建有哪些

26年07月10日
坐牢的人可以分拆迁房吗,在部队分的房子坐牢了要收回吗

26年07月10日
单位地点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单位分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7月10日
买拆迁房的房子好吗,买拆迁房好还是商品房好

26年07月10日
土地变更前进行什么征收,土地变更需要交税吗

26年07月10日
耕地征用了土地怎么办呢,耕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7月10日
什么情况才会征收土地,什么情况下征收

26年07月10日
拆迁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拆迁的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26年07月10日
土地纠纷归哪个部门,土地纠纷找政府哪个部门

26年07月10日
拆迁后土地会归谁管,房屋拆除后地皮是归谁

26年07月10日
征收土地是什么行为,征收土地是什么行为类型

26年07月10日
土地只补不征 法律依据,高速三改用地只补不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只征不转是为了干嘛

26年07月10日
土地征收地基有回迁地吗,土地征收后会拆迁吗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增值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26年07月10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7月10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7月10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7月10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7月10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7月10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7月10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7月10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7月10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7月10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7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