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可以卖给拆迁办吗,拆迁房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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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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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商事

深耕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疑难维权案件。

拆迁房可以卖给拆迁办吗,拆迁房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拆迁房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

拆迁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

1. 买卖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

2. 若是拆迁安置房,还需提供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等。

3. 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过户

1. 双方携带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提交材料后,房管部门会进行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3)过户审批与登记

1. 房管部门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2. 内勤收费,并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4.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进行最终登记,并颁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房过户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拆迁房过户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申请过户、经过审批与登记等步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二、房子卖了拆迁款归谁

1)房子卖了拆迁款归谁1、房子卖了拆迁款归原房主所有。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不能卖给非本村集体成员之外的人。如果卖给了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本村集体之外的人,则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归原房主所有,但如果买卖协议约定了房屋拆迁后所得补偿款的归属,则应当履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原房主应当归还买方购房款,以及补偿买方装修、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房屋拆迁的程序为: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大家都知道,拆迁房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很多人就有疑问了,这拆迁房能不能卖给别人呢?毕竟现在房产交易很常见,要是拆迁房能卖,那对于一些急需资金或者想换房的人来说,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但又担心这其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毕竟拆迁房和普通商品房好像不太一样。

接下来咱就详细说说拆迁房买卖那些事儿。

三、明确拆迁房的性质

拆迁房分为多种类型,不同性质的拆迁房交易规则也不同。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比如某些地方规定五年内不能交易,这期间即便签了买卖合同,也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房屋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黎某某、黄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黎某某的诉讼请求:

1.判令黄某某、黄某某立即办理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张镇家园302号903室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的征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

2.判令黄某某、黄某某在办理上述征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后,协助黎某某将上述房产的过户至黎某某名下;

3.本案诉讼费用由黄某某、黄某某承担。

现该房屋已符合办证、过户条件,黎某某与黄某某、黄某某联系办理手续,但黄某某、黄某某均不愿意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黄某某、黄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负责办理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张镇家园302号903室房产的征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协助黎某某将该房产过户至黎某某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由黄某某、黄某某负担。

✎刘某某与刘某某、郑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位于中原区××院××楼××1515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三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至原告名下;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3年10月20日签订《购房协议》一份,约定被告将案涉房屋卖给原告,原告交付了购房款,被告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居住、占有使用至今。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刘某某群、郑某某、刘某某协助刘某某将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98号院5号楼15层1515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至刘某某名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产生的税、费由刘某某负担,案件受理费5172元(已减半收取),由刘某某群、郑某某、刘某某负担。

✎陈某某与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7年4月25日经平舆县人民法院(2017)豫1723民初455号判决书判决离婚,并判决位于平舆县××小区××单元××楼东户面积122平方米住房一套及3号楼自东向西第一间车库一间归原告所有,原告将该房款的一半15200元交给被告,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条一份。

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陈某某办理位于平舆县平安小区3号楼东1单元2楼东户122平方米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某某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可以卖给拆迁办吗,拆迁房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房可以卖给拆迁办吗现在,拆迁房可以直接卖吗

内容投稿:史浩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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