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复杂且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专业标准的过程。以下是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详细解析:
1)评估原则与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为评估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指导。
2)评估前准备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前需明确评估的具体目的,如转让、出租、抵押、征收补偿等,这将直接影响评估方法和结果。
2. 收集相关资料:
▷土地权属资料: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等,确保权属性质、使用者及使用年限清晰无误。
▷ 土地利用及规划资料:了解土地的当前用途、规划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 市场环境资料:收集近期类似土地的交易案例,分析市场供求关系、价格趋势等。
3. 选择评估机构: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3)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及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1. 市场比较法:
▷ 原理:通过比较待评估土地与近期交易的类似土地,修正价格差异后得出评估值。
▷ 应用:选取相似案例,考虑交易情况、日期、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计算比准价格。
2.收益还原法:
▷ 原理:预测土地未来的纯收益,选用合适的还原利率折现至评估基准日,累加得到土地价格。
▷ 应用:适用于有稳定收益预期的土地,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3.成本逼近法:
▷ 原理:基于土地开发所耗费的各项费用,加上利润、利息、税金及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
▷ 应用:适用于新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土地,需计算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
4.剩余法:
▷ 原理:通过预测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扣除开发成本、税费等,估算土地价格。
▷ 应用:适用于待开发的土地项目,需考虑开发后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成本。
4)现场勘查与核实
评估人员需亲临现场,核实土地的实际状况,包括位置、面积、形状、地形地貌、利用现状等,确保评估依据的准确性。
5)评估结果的分析与确定
1. 初步评估:运用所选方法分别得出初步评估结果。
2. 结果分析:对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若差异较小,可采用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确定最终结果;若差异较大,则需进一步分析原因,调整参数或重新选择评估方法。
3. 确定最终评估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判断,确定合理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6)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详细、规范地记录评估过程、方法和结果,包括标题、文号、致委托人函、评估师声明、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说明、评估方法和过程的详细描述、明确的评估结果及其有效期、相关附件等。
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是一个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评估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及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科学的方法、合理的程序及准确的报告,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利用及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1)土地使用权估值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
土地使用权估值的方法是:
1、市场法
(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
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
(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
(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
2、收益法
(一)收益法的应用形式
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
(二)土地收益额及其估算
实际收益是指在现状下实际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一般来说不能用于评估,因为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对实际收益的影响较大。
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得到的一般正常收益,客观收益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土地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计算收益时不仅要包括有形收益,还要包括无形收益。
土地收益通常是通过土地的具体使用,以房地合一的形式获得的。
以房地产出租为例,求取土地纯收益时,通常按下列步骤进行:
1)计算总收入。
2)求取总费用。(此处不包括利息)
3)求取总收益。
4)确定房屋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重置全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数
5)求取土地纯收益。
(三)土地还原利率及其估算
土地还原利率实际上是土地投资报酬率。
1)利用收益还原法公式,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土地纯收益、价格等资料,反推算出还原利率。
2)通过完全利率(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险调整值(风险收益率)的方法求取还原利率。
还原利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
3)各种投资及其风险、收益率排序插入法。
(四)土地收益年限及其测算
土地收益年限是指待估土地从评估时点开始,其收益能力延续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年为单位。
土地的收益年限一般是以其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获取。
2)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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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如何估值,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内容投稿:于伟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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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