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犯法吗,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违法吗

咨询
黄晓丽律师

黄晓丽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团体性征地拆迁案件

擅长处理征地拆迁方面的大案和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以理性、干练、高效著称,代理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内蒙、辽宁、吉林、甘肃等多个省市。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犯法吗,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违法吗

一、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违法吗

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的流转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土地流转的合法性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土地流转是合法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表明,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村书记无权私自将土地流转出去。

2)村书记流转土地的可能情况

1. 若村书记在未经村民会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流转出去,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转让土地,应受到法律制裁。

2. 若村书记得到了村民会议的授权或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则其行为是合法的。

3)土地流转的注意事项

1. 土地流转必须遵循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得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2. 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期限、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3. 土地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必须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其是否得到了村民会议的授权或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流转。若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擅自流转,则属于违法行为;若得到授权并遵循法定程序,则属于合法行为。

二、私人买卖土地是否犯法

法律分析:

私自进行土地买卖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土地可以买卖交易的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随意买卖农村土地犯法吗?

犯法,农村土地只能依法流转,不能随意买卖,随意买卖农村土地由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郑某某成、郑某某与朱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郑某某成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20)苏0312民初665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驳回朱某某对郑某某成的诉讼请求,郑某某成不应返还朱某某14000元;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朱某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

案涉《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朱某某支付土地转让款后,已实际获取全部的拆迁补偿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双方不应互负返还义务。

朱某某为获取转让土地,通过他人找到郑某某成,郑某某成介绍了郑某某。

因郑某某在外地打工,郑某某成代其签订了转让合同。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故,案涉《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朱某某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谋取不当得利并非郑某某成的过错,且朱某某已获取补偿款48300元、误工费500元以及土地补偿费用8800元。

朱某某系因未达到其预期的高额获利,出尔反尔,违背了诚实守信的民法原则,更是违背了合同约定,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朱某某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几十万元,其一定不会提出合同无效。

即便合同无效,因夜晚抢建房屋支出14000元,郑某某成不应予以返还。

签订合同时,因约定由郑某某成帮助突击建房,包括找人抢建及疏通关系等,合同载明的转让款除了土地转让款4万元,另包括抢建房屋1万元及打点城管巡查监管的费用4000元。

当时的情形是如当夜建不好第二天就不允许再建,甚至会被拆除。

14000元已实际支出,郑某某成也未因此获利,更不存在不当得利,不应当返还。

朱某某与郑某某成签订的《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应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朱某某的诉讼请求。

朱某某知其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郑某某成签订的《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因为案涉土地面临政府征收,朱某某购买案涉土地用来建造房屋,以牟取非法利益,违反了法律规定,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条的规定,朱某某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一审判决,驳回朱某某的一审诉讼请求。

上诉人郑某某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20)苏0312民初6659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驳回朱某某对郑某某的诉讼请求,郑某某不应返还朱某某40000元;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朱某某承担。

案涉土地转让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虽然未经发包方同意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但是朱某某已作为土地流转后的实际承包经营人经过发包方的同意,与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已取得补偿款48300元、误工费500元以及郑某某转交的土地补偿费用8800元。

上诉人郑某某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上诉人郑某某成负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某某、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陈某某飞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该规定旨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农村房屋买卖涉及的是宅基地,宅基地本身即为建设用地,使用主体的变更并不会改变宅基地的性质,故该规定显然不能调整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飞负担。

✎白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某超、白某某在明知沛县敬某某镇新汽车站北、金虹大道南、钢城路东、敬某某二路西的4.09亩土地以及沛县敬某某镇金虹大道北、曹某某、吴庄南、钢城路东、吴庄地西的9.83亩土地均是耕地的情况下,以通过组织沛县敬某某镇敬某某二居委会新民三居民小组(以下简称新民三组)村民投票的方式,将上述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976万元。

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426万元继续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5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犯法吗,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违法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犯法吗判几年,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最长多少年

内容投稿:曹雅菲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犯法吗,村里书记把农民土地流转出去违法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土地流转如何收费,农村土地流转费如何计算

26年07月17日
农村占地拆迁后还有什么,农村土地已征收 但土地上的房子没拆迁

26年07月17日
村集体土地整改流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什么

26年07月17日
农村土地征收包含什么,农村土地征收由谁负责

26年07月17日
农村土地腾退赔偿标准,汉口洞庭村腾退赔偿标准

26年07月17日
城里农村土地流转怎么办,农户土地被村委会流转了怎么办

26年07月17日
农村土地被征收合法吗,农村土地被征用怎么办

26年07月17日
村集体土地三低,中央一号文件农村三块地是什么意思

26年07月17日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办,农村土地发生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26年07月17日
农村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26年07月17日
商店合同期内拆迁赔偿,租的店铺要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7月17日
租房牵扯拆迁怎么赔偿,租房遇到拆迁租户能得到赔偿吗

26年07月17日
房屋征收合同与谁签订,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26年07月17日
集体土地拍卖成交合同,土地从征收到出让全流程

26年07月17日
房屋拆迁有没有合同有效,买拆迁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6年07月17日
合同没到期政府拆迁怎么补偿,租房遇到政府拆迁怎么约定合同

26年07月17日
拆迁房合同找谁写的啊,拆迁合同上是谁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了吗

26年07月17日
拆迁户没有拆迁合同,当时拆迁没有拆迁协议怎么办

26年07月17日
房屋租赁中的拆迁条款,租赁合同 遇政府拆迁 征收征用的补偿条款,租赁合同中的拆迁条款

26年07月17日
租房合同拆迁条款怎么写,租房合同拆迁条款怎么写

26年07月17日
最新新闻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拆迁案值不值得托付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所,适合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委托办理补偿维权案件。该所秉持"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立所理念,在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案经验。老百姓遇到房屋被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或遭遇违法强拆时,可先通过免费咨询理清维权路径。选律所不能只看名气,更要看团队是否熟稔征收程序、能否针对个案制定方案。

26年07月17日
2026年拆迁补偿标准一平方到底是多少钱

2026年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一口价,一平方补多少,要看房屋所在片区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评估报告。补偿款一般含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三项。您对评估价不认可,可在收到报告十日内申请复核,别急着落笔签字。

26年07月17日
检察抗诉破局!在明行政律师梁红丽团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案胜诉

在行政争议化解实务当中,省级检察院抗诉、省高级法院提审,属于启动标准严苛、适用审慎的法律监督纠错程序,适用前提是案件存在重大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偏差,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与司法公正。因此,需要律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研判能力,精准辨析原审裁判与地方规章、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在穷尽常规诉讼救济路径后,为当事人打通权利救济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6年07月17日
人物专访:对话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党支部书记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节目特邀律师。

26年07月17日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6年07月17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6年07月17日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6年07月17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6年07月17日
拆迁胜诉:近千平米的三层房屋限期拆除后强制拆除!街道办程序违法了!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26年07月17日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6年07月1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