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土地转让金评估费一般由委托评估的一方承担,但具体支付主体需根据评估委托关系确定,通常非由土地出让金缴纳主体直接承担。以下从法律概念、支付主体、影响因素三方面展开分析:
1)土地转让金评估费与土地出让金的法律概念区分
1. 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土地价款。其本质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收取的资源使用费用,用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公共事业支出。
2. 评估费:评估费是专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其性质属于服务性收费,体现评估机构的劳动价值和专业服务成本。例如,土地受让方为确定土地市场价值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此时评估费由受让方支付。
2)土地转让金评估费的支付主体
1. 一般情况:评估费的支付主体为委托评估的一方。在土地交易中,若土地受让方(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或个人)为明确土地价值而委托评估,则由受让方承担评估费;若政府部门为土地出让决策委托评估,则费用可能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
2. 特殊情况:在某些政府招商引资或特定区域开发项目中,政府可能通过减免评估费等方式吸引投资,但此类情况需以政策文件为依据,且通常受到严格限制。例如,政府为促进某开发区建设,可能承担部分或全部评估费用,但需明确政策条款和适用范围。
3)影响土地转让金评估费支付主体的因素
1. 评估目的:若评估用于土地出让决策,委托方可能为政府;若用于受让方融资或开发规划,委托方可能为受让方。例如,政府为公开出让土地委托评估市场价值,此时评估费由政府承担;而受让方为申请银行贷款委托评估抵押价值,则由受让方承担。
2. 政策法规:地方政府可能通过政策文件明确评估费承担主体。例如,某些地区规定土地出让中评估费由受让方承担,并纳入土地出让成本;而另一些地区可能规定政府承担部分费用以降低企业负担。
3. 合同约定:在土地出让合同或评估委托合同中,双方可明确约定评估费承担方式。若合同未约定,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服务后,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即由委托方承担评估费。
法律分析:
过户的土地属划拨用地,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
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各地方规定不同),5.4%的营业税,3%的契税,3.5%的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一、土地转让金收费标准怎么算
1.当存在实际成交价并且该成交价未低至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以下之时,按照不低于成交价40%的标准计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然而,若成交价已然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便依据全部地价40%作为计提基础。 2.对于已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的过程中,应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如引起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争议,可由受让人委派具有相关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40%的比例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基础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下,其成本价格所占土地价格的比例不应高过60%。 在这样的前提下,将成本价格转换为市场土地价格,再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金评估收费吗,土地转让金评估费谁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评估费是什么标准收费的,土地转让评估报告
内容投稿:汪海
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