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住宅到期,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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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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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 集体土地(耕地 建设用地)征收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师从杨在明律师,秉持“以息诉的理念做征拆”的执业理念,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近二十年,精准掌握全国各地区补偿政策与标准,带领团队累计主办及参与案件逾两千件;具有强大的谈判技巧与综合斡旋能力,切实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始终奋斗在维权一线。

土地使用权住宅到期,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无需担心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只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即可。

二、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会自动续期。此时,土地使用权人需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朱某某、尉氏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朱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书,改判支持朱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等由金地置业承担。

c.在《复函》中办法的第三条也明确说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的原始起始时间和到期日期。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92元,由上诉人朱某某负担。

✎何某某、尉氏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何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书,改判支持何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等由金地置业承担。

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的原始起始时间和到期日期,并注明: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92元,由上诉人何某某负担。

✎济南世茂天城置业有限公司、薛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世茂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薛某某诉讼请求;

2.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由薛某某承担。

(1)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世茂公司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在售楼中心大堂显著位置,用案场公示牌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在内项目信息在销售大厅进行公示,而涉案商铺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已经明确记载商业商务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至2054年7月23日止),因此薛某某对商业用地40年年限是知情的。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78元,均由被上诉人薛某某负担,撤销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5民初2667号民事判决。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到期,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住宅到期后怎么办,住宅土地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内容投稿:苗小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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