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北京《置业法眼》栏目案件讲解员及评论特
分户后土地的确权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分户后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
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主要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 分户不影响土地集体所有权:分户是农户内部家庭成员的划分,不影响土地作为集体财产的性质。因此,分户后土地的确权,仍需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框架下进行。
2)分户后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
1. 提交确权申请:分户后的农户,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提交土地确权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等。
2. 土地调查与测量: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与测量,核实土地的面积、四至界限等信息。
3. 公示与确认:调查测量结果将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与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土地管理部门将颁发土地确权证书,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归属。
3)分户后土地确权的注意事项
1. 保持土地用途不变:分户后,农户应继续按照原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使用协议的约定,保持土地用途不变,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非法转让。
2. 尊重历史与现状: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尊重历史与现状,充分考虑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农户的合法权益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
3. 及时处理纠纷:如分户后存在土地权属纠纷,应及时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反映,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
分户后土地的确权是一个涉及法律、政策与实际操作的综合过程。农户应积极配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的工作,按照规定的流程与要求进行确权申请与办理,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两家争议土地如何确权1、两家争议土地的,首先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申请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协商或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确认权利,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如何确权1、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承包人和子女没有分户,承包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承包人已经和子女分户,承包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2、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承包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承包人去世后,无论承包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承包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承包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1、农村分户后凭户口本到当地政府土地管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宅基地并确权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
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
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
2、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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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分户后土地如何确权使用,拆迁时分户了房产是否有我的
内容投稿:马思婷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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