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协议无效时,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返还财产与折价补偿
1. 返还财产:协议无效后,双方应互相返还因协议取得的财产。若被征收人已领取补偿款,需返还给征收方;若房屋未拆除,征收方应返还房屋。
2. 折价补偿:若房屋已被拆除,无法恢复原状,征收方应按房屋市场价值进行折价补偿。补偿金额需考虑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市场价值等因素,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赔偿损失
1. 过错原则: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 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间接损失(如预期经营损失)。征收方过错时,还需赔偿被征收人的信赖利益损失;被征收人过错时,需赔偿征收方的前期调查、评估等费用。
3)重新协商与法律救济
1. 重新协商:双方可在合法、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重新协商补偿事宜,并签订新的协议。
2. 行政复议与诉讼:若协商无果,被征收人可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合理补偿。
法律分析: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若拆迁协议无效,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 拆迁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协议无效后的一系列事宜展开深入协商。 2.行政复议: 若当事人对拆迁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认为其不合理、不合法,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部门会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若确实存在问题,就会撤销相关决定,从而妥善解决拆迁协议无效的问题。 3.行政诉讼: 当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裁决不服时,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裁决,确认拆迁协议无效,并处理相关纠纷。 4.民事诉讼: 如果涉及到民事赔偿等方面的问题,比如因协议无效遭受了经济损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损失。 解决时,要注意留存拆迁文件、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保障自身权益。✎梁某某与徐某某、刘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梁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刘某某与梁某某于1997年5月5日签订的房屋对换《合同》无效;
2.徐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向梁某某返还其已收取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西路12号的首层东边商铺69平方米及二楼东套间82平方米的相对应金额的征收补偿款2309855.49元;
3.徐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梁某某与刘某某的亲属就征收该房屋和宅基地的补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在梁某某考虑过程中,刘某某的亲属在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新华街道办事处就该宅基地及地上房产的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并已收取全部宅基地及地上房产补偿款。
案件受理费25278.84元,由原告梁某某负担12639.42元,被告徐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负担12639.42元,驳回原告梁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赵某某、李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二被告于2002年2月4日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无效;
2.判决由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58万元;
3.判决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李某某萍利用虚假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见证书》,拆迁补偿得到易门县龙泉街道南华街354号房屋,该房屋现价值为140万元,该房屋原本应属于原告享有,却被被告占用至今,故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给付原告该房屋的租金共计18万元(计算方法:
18年×1万/年﹦18万元)。
案件受理费计100元(原告赵某某已预交),由原告赵某某负担,驳回原告赵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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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协议无效后如何处理房子,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内容投稿:康诗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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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