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征拆类案件法律研究,具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办案严谨认真,对当事人负责。
政府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对拆迁协议法律效力的详细分析:
1)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拆迁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可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协议的有效条件
1. 主体适格:拆迁方应为依法取得拆迁资格的单位,如政府相关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被拆迁方应为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签订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
3. 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补偿标准等应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 形式合法:拆迁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拆迁协议可能无效的情形
▷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未取得合法拆迁审批手续即签订协议。
▷ 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损害国家或对方当事人利益。
▷ 无权处分,如非房屋所有权人擅自与拆迁方签订协议且未得到所有权人追认。
1)不是。一般提前2到3个月通知户主,应该是派人直接跟户主沟通,不止是户主得去签名。
除了户主签字同意外,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具体拆迁流程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2)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您需要和他内部协商。
相关法律规定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王某某与王某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王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王锐某某与王瑞某某、王某某、秦某某、王某某于2022年4月18日共同签署的拆迁分配协议书有效;
2.本案诉讼费由王瑞某某、王某某、秦某某、王某某共同承担。
王锐某某认为,拆迁分配协议系全体家庭成员之间经充分、平等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违背公序良俗,未遗漏关键继承人,从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看,各协议相对人也均尽到了全部的注意义务,几方协议人对于父母名下遗产及对应转化的拆迁利益均已做出明确具体的份额约定,且已部分实际履行。
确认王锐某某与王瑞某某、王某某、秦某某、王某某于2022年4月18日签订的《拆迁分配协议书》有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王某某等与王某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2010年3月23日王某某与陈某某签署的《房屋共有协议》无效;
2.本案诉讼费由王某某承担。
2006年11月25日,陈某某与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公司)签署《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拆迁协议》),协议体现被拆迁人为陈某某,拆迁范围内有正式房屋陆间,建筑面积129.11平方米,宅基地面积为245.37平方米,拆迁范围内的正式户口人数为四人,王某某、王某某、轷焕然,被拆迁补偿款总额为392315元。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王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陈某某与王某某于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房屋共有协议》无效。
✎刘某某、邵阳市莲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为有效协议;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原告办理莲芳大厦综合楼2单元第2层第205号2室1厅房屋产权证。
事实与理由:
1997年7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原告将原有的马家坟山二组直管房壹套一室一厅住房交付给被告。
被告邵阳市莲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刘某某办理邵阳市大祥区莲芳大厦综合楼2单元第2层205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权证,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邵阳市莲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28日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系有效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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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协议怎么签才有法律效力呢,拆迁协议书内容
内容投稿:尤雪颖
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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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