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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主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旨在公正、有效地解决争议。以下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具体方式:
1)协商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这是解决争议的最直接和简便的方式。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达成共识,明确土地权属,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2)行政处理
1. 申请与受理
▷ 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及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受理的,将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决定受理的,将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2. 调查取证
▷ 受理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指派两名以上人员承办对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搜集资料、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收集有关证据等。
▷ 调查过程中,承办人员将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为后续的调解或处理决定提供坚实基础。
3. 调解与处理
▷ 对于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将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将明确土地权属,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3)法律救济
▷ 当事人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处理、行政处理以及法律救济。在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尽快解决争议。
1、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2、人民政府调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人民政府受理土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调处。
3、调解,调解的程序是:
①受理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土地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以口头或书面报告形式,将纠纷的事实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出示有关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
②地权纠纷的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查明争议地界的历史情况及文件(政府过去确定地权的文件、协议、图件及历史上使用情况等)以及发生纠纷的原因、过程、造成的危害和双方对纠纷处理的意见。
③调解。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政策、法规,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调解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有一定灵活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④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该包括:
当事人姓名、地址,代表人和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和费用承担等项目。调解协议书要由当事人、调解员和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主持调解机关的公章。调解协议书送达后,当事人均应当自觉执行。
4、行政裁决,裁决的程序是:
①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当土地纠纷调解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裁决申请采用书面形式。
②调解。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裁决以前,要在纠纷当事人之间再次做出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进行裁决。
③裁决。裁决前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到场。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调查结果,本着保障合法权益,有利团结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作出决定。
4、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下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权属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置:
协商:
争议当事人可自行就争议问题进行平等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签订协议。
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
调解:
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
调解并非法定必经程序,但能以相对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
行政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
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处理,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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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呢,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内容投稿:傅依
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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