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公开的征收公告主要有三类项目: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公共基础设施、产业与商服用地。不管是哪一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拆迁公告中都必须写明公告里都必须写清征收范围、补偿方式与标准、签约期限和异议渠道。公示期通常不少于30天,这就是被拆迁人维权的黄金窗口期。
1、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落地之后,这类项目明显提速。9月2日,哈尔滨市平房区对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作出征收决定;10月9日,武汉蔡甸区对沌阳街郭徐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兽医站地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云南马关县则在9月对4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做了补充。
2、公共基础设施
福州仓山区10月12日的征收决定,是为了一条配套道路;厦门思明区10月8日的公告,是城墙遗址公园三期;江西德安10月8日印发的方案,是木环水库工程;江苏扬州邗江区9月30日的公告,是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3、产业与商服用地
辽宁喀左县8月24日的公告,拟征收公营子镇塔子下村地块用作商服用地;四川盐亭县9月15日的公告,24.6465公顷批准用于工业用地。这类项目补偿标准通常按区片综合地价走,但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往往更复杂。
大部分老百姓拿到公告后只关注补偿那一栏,实际上公告期才是最值得老百姓关注的,补偿不合理、征收项目不合法、评估报告有问题,都是可以在30天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反馈的。老百姓认为拆迁有问题,那么如何向上一级反馈呢?根据有关规定,对拆迁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在方案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喀左县的公告更直接,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了解完这些流程后,就该带着材料去登记了。公告里一般会明确写出要带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提交、办理时间和时长。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补偿内容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换句话说,你自己不报,就按别人调查的来。
除了上述的内容以外,被拆迁人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您家房屋和地上房屋附着物是不是事无巨细地落实到书面,评估的时间准的是不是按照规定来的,以及安置方式的选择。同一条红线里,两户人家拿到的钱能差出一截,差的往往不是政策,是有没有人帮他们把这几道过一遍。
问:在哪里能看到我们地区的征收公告?
答:1、您所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或征收专栏;2、您家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征地信息公开页面;3、部分省份的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4、咨询专业律师,他们手里都有最新的材料
问:公告一贴上墙,拆迁是不是就板上钉钉了?
答:不是。公告期本身就是征求意见的阶段,涉及旧城区改建、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还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问:公告里的拆迁补偿标准我可以不认吗?
答:您有权对拆迁补偿提出异议。对具体的补偿决定不服,还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都有法定期限,错过了就很难挽回损失了。
问:土地征收时,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是给村集体还是个人的?
答:两者合起来构成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按规定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相当比例要落实到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与安置对象挂钩。具体比例各地不同,得看当地文件。
问:我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少拿补偿?
答:把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和评估报告和自家的房屋土地对照着,一项一项仔细核对,然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核对,一般就能看出来补偿金额有没有问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了解全国各地的最新政策,每天经手大量委托。
征收公告既是一份文件又是一个倒计时,时间点写得清清楚楚。觉得补偿给少了、程序不合法,这30天就是给您收集材料、找律师维权的,不要等到时间过了、房子都拆迁才想起来。手上拿着公告和补偿方案,先别急着签字,找专业的人把账目过一遍,看懂了再决定。在明律师提供免费咨询,也能帮您免费规划拆迁维权方案。
律所名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官方咨询热线:400-801-9299
律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广渠家园5号楼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B座2层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子拆了,钱还没到,这种事现在还在发生。法条写得清清楚楚,可现实里总有人被"先搬走,流程慢慢走"这句话推着往前。这篇就聊这一条最基础、也最容易被绕过去的规则。它不复杂,难的是有人在关键那几天把它忘掉。
9月23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中国行·上海站”普法咨询会圆满结束。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高级合伙人兼首席督导律师陈丽芳,督导律师方丽,主办律师仝永宽、岳亭,专业律师樊力,以及李建荣律师出席,与近百位老百姓面对面交流,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难题。
2026年,黑龙江哈尔滨的城中村、福建厦门的公园、江西德安的水库、广东广州的道路和净水厂……公开出来的公告,比上半年任何一段都密。公告多了,说明动的地方多了。对住在征收红线里的人,这不是新闻,是倒计时。
村里、小区里一贴出那张红头公告,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慌,第二反应是等——等别人先动,等征收方上门。偏偏就是这段"等"的时间,把很多本来能争取的空间等没了。公示期是有明确天数的,白纸黑字的异议、听证,都是有窗口期的。这篇说说公告贴出来之后,这几十天到底该怎么用。
补偿真不是张口报一个数,它是一笔一笔算出来的。算法还分两套: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一套,农村集体土地另一套。你要是连里面有几笔钱都不清楚,坐到谈判桌上就只剩点头的份。这篇把构成、算账口径、最容易吃暗亏的地方,一次讲透
10月7日,第十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在苏州大学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联合主办,系双方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土地法理论与征地实务深度融合的又一学术实践。
10月7日,第十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在苏州大学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联合主办,系双方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土地法理论与征地实务深度融合的又一学术实践。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是撬动城乡治理格局的关键支点,其法律适用的精准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生存权益与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实践场景渐趋复杂,相应问题也逐渐显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是撬动城乡治理格局的关键支点,其法律适用的精准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生存权益与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实践场景渐趋复杂,相应问题也逐渐显现。
有了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就一定合法了吗?若是征地批复自身就存在问题又怎么说呢?咱被征地农民还真不能盲目迷信“权威”,省级政府在审查报批时也可能犯糊涂……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在江西省g市代理的案件中,省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复后征收方却仍在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整个征收报批程序被倒置了不止一个环节。